戴黑色安全帽的人要注意!!!


remo2919 wrote:

你知道嗎,有人就說...(恕刪)


其實不太需要苛責.

若是按照一般"科學辦案"的觀念,
(因為這不是有明確定義的專有詞,隨個人理解而會有不同)
僅僅放大其實真的不能叫做科學辦案,
因為一般科學辦案是指鑑識科學.

不說別的,就說DNA,
且先不說必須有科學儀器才能取得,
(人力無法取得)
單單把雙螺旋去氧核醣酸放大查看是有意義的嗎?
就是因為導入的基因工程學,
才能進一步分析比對,這才是我們一般俗稱的"科學辦案"

這新聞我可以說警方有科學精神或是科學方法,
(這我前面也有說過,絕無否定這方法的意思)
因為透過了放大而得到了"實證" <--這就是科學精神的重點
要廣義的稱為"科學(精神)辦案"似乎也無不可,
但以僅僅放大然後肉眼分辨來說,
未使用鑑識科學技術補強或是輔助(例如影像清晰術),
就不能怪很多人認為不是"科學辦案"了.

一點想法與您分享與討論,謝謝~
scaxe wrote:
其實不太需要苛責.若...(恕刪)

所以應該用很複雜的儀器證明

那要先送米國...然後全程真空低溫保存.....坐飛機送過去.
請nasa.用他們的精密儀器放大檢查

可能比較科學

所以是
科學精神
科學儀器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caxe wrote:
其實不太需要苛責.若...(恕刪)

或許也是啦!

不過也就是一些人光看新聞2266的報導,把破碎的資訊看成是完整的,以為~就是那樣........?!


放大,只是整個科學鑑定的第一步,也是最根本的一個動作,接下來不管有沒有更精密的設備或方式使用,我想都不能與只是拿著那3x5照片,一個辯說有一個硬說沒有那般路人罵街,可以相提並論!



另外再看看許多流傳照片,有的翻拍,有的翻拍再翻拍都比例不對了〈有人看了就說怎麼頭變大變小,懷疑警方修圖造假?!〉,卻有許多人完全沒有辯識能力,眼前這張照片究竟有沒有問題?哪邊有問題?~~~不知道!但看了之後,然後再東張西望一下別人說的,就在完全沒有對事實的認清下,就選邊站........
管妹...是誰啊?

sony9 wrote:

所以應該用很複雜的...(恕刪)


哈哈,
不必啦,
台灣又不是沒有影像清晰術的技術,
也不是沒有影像鑑識的單位,
要是真的發生放大也無法實證的情形,
就送這些單位鑑定就好啦,
比起"肉眼"鑑定至少多了"科學技術"吧,
這樣說"科學辦案"也較能為一般人接受哦~
sony9 wrote:
所以應該用很複雜的儀...(恕刪)

其實“科學方式”是很籠統的說詞,但問題在於人有沒有科學知識!

今天這張照片如果以相當精密的設備放大到相當程度,並且解析出很清楚的影像,你信不信,一樣有人要說~那是警方修圖的.......


以警方放大的照片來看,其實以那樣的程度就可以看出來了,你知道關鍵在哪裡嗎?~~~顏色!!!


其實我比較前面回文時,是用家裡桌上電腦看照片的,那個螢幕看的時候雖然看得出髮束的線條,但顏色一直是覺得模糊,後來再用筆電看時〈我特別去找了古早以前電視每天開播時,畫面是一塊一塊色標的畫面來調整過〉,豁然開朗!那顏色一看就會讓你知道那叫頭髮!當然,髮束髮絲的光影線條更清楚了!另外就是~我桌機的4、5年的螢幕該換了


科學,好像很簡單,但也好像是有眉角的,是科學不是科學?都是在於人....
管妹...是誰啊?
小鹽鹽 wrote:
加什麼一啊?請問你有...(恕刪)

+1
後來那頂安全帽看起來就是新買的
rumb818 wrote:
而不是坐在這邊提問:像素多少?距離多少?角度多少?
接下來是不是要問:行車速度?照相時間?日曬角度?空氣灰塵密度?
你「認為」要判斷的要項自己沒有答案,卻來質疑別人
不是無理取鬧是什麼...(恕刪)


當我還是個fresh man,
我的老師跟我說了一些話,
他說:對於某些現象,你可以提出懷疑,天花亂墜的懷疑都可以,
可是當你要做研究的時候,
這些懷疑對你的研究有沒有幫助?
這些懷疑解決了你什麼樣的問題?


我不知道那位仁兄問了,像素多少?距離多少....
對這個問題提供了什麼樣的解決方式?
如果那位仁兄不是鬼打牆似地一直提別人都不回答他,
而是很準確地說出他問這問題的目的是什麼?
如何可以精確解決這個爭議?
我想多數網友會對那位仁兄表以贊同~
大燕麥片吃起來都黏黏稠稠、沒有味道:(
scrumhalf wrote:
當我還是個fresh...(恕刪)

他應該是警察局長官吧?好作為以後要求員警拍照時要避開這些條件,然後再來拍......

避開這些條件再來開?拍靈異照片嗎?還是拍一堆沒有違規的人?



現在是要以現有照片作分析,卻有人牛頭對馬嘴?是啦,還滿有深度啦,只是~屁用?!
管妹...是誰啊?
yukiko wrote:
你怎麼證明當時陰影跟角度,讓那照相機照『一定可以』出來那個mark阿~


像你這種證明法沒有東西證明的出來

你怎麼證明相機鏡頭沒有問題?
你怎麼證明感光元件沒有問題?
你怎麼證明印刷過程沒有問題?
你怎麼證明影印機都沒有問題?
你怎麼證明不是拍照當時剛好有蟲子飛過擋住鏡頭?
你怎麼證明.........
你怎麼....
你......



沒完沒了

你犯了跟另一個鬼打牆先生一樣的問題



現在安全帽上有MARK是「既定存在」的「事實」
正常的拍照程序就應該有MARK出現在畫面上
如果沒有
我們可以「合理」推斷「沒有戴安全帽」這個「事實」
(不只MARK,安全帽大小也不相符)
你要推翻
是你要舉出反面證據來説服別人
而不是警方或我們要去證明一個已經存在的「事實」給你看

(不從事後的安全帽來看,從照片也可以看出那是髮束形成的反光)


簡單說
你要證明一個合理存在的事實的「不存在」
你要用的是「反證法」
而不是「窮舉證法」

講到科學

氣溫
濕度
陽光角度

灰塵
二氧化碳濃度
使用洗髮精牌子
潤髮
哪一家剪髮的
剪刀的角度

都要計算


因濕度變化
加速度
及重力
她的髮絲因呈現東北東仰角角度且髮梢稍微往上揚36.523度
又因為
當時眼前灰塵增加千分之0.000353
所以她稍為減速0.33639%
導致
髮絲角度呈現細微變化為35.2315887度

又因為太陽光照射角度
有1/2625468的頭髮面沒照到陽光看似黑色沒反光

反光點因.二氧化碳濃度增加..
讓鏡頭折射進去的角度成12.33357度變化


沒戴安全帽............本案終結不得上訴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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