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mouw wrote:
就像我之前說的我一個好好的特休結果隔壁在裝修
我去跟隔壁請他們不要裝修或是叫警察來處理
我的權益為何當然我有享受安靜的權益
可是在此種情況下當對方也有他的權益的的時候必定會有一方做出退讓
既然做出退讓了那就是有容忍的義務
退讓代表暫時接受目前的狀況
但不代表就是要有容忍的義務
況且要退讓的前題是對方已經盡力去維持你的權益了
今天你的情況就跟火車裡的阿公是一樣的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去向對方表達自己的立場
如果裝修的鄰居跟這棟樓的樓主一開頭就跟你們表示歉意
並表示會盡力降低對諸位的干擾
這樣情況下一般人應該大多會選擇退讓...並做出某種程度的容忍(但不是義務)
可是今天如果像樓主發的文一樣
當您跟阿公都去向對方表達自己的立場並希望對方改善一下
但對方沒有絲毫歉意
一開頭就批哩啪拉的吼回來"裝修哪有不會吵的"(一歲多的小孩哪有不會吵的)
還想把你的嘴臉拍下來捶
後續又上來發取暖文
覺得自己好不容易買了一棟房子要裝修(女兒第一次叫爸爸)
所以怎樣妨礙到別人對他來說都沒關係
敢問您遇到這種情況
還覺得自己需要退讓需要容忍嗎
yishen13 wrote:如果有一個人帶的龐物在路上大便,主人又不清理。一個「真正和諧的社會」難道不要求那個主人清理,反而是大家一起幫助這個挫折的主人來清理大便嗎?
…在一個真正和諧的社會中,當車上有人不耐吵鬧,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想辦法大家一起幫助這個挫折的父親能控制情況....(恕刪)
yishen13 wrote:他不能控制小孩吵鬧,就跟龐物主人沒辦法控制龐物不大便一樣。沒有人怪這一點。
重點是樓主已經有處理了而不是放任不管,只是他失敗了.....(恕刪)
但龐物大了便,主人可以不清理嗎?小孩吵鬧,父母不能把小孩帶到比較不會影響別人的地方嗎?
tel0925650023 wrote:顯然樓主本來並沒有處理,是等老先生抗議之後才處理的。
…話說完抱著小孩勉強穿過人群往分隔區間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