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pau wrote:但是在我的筆錄過程中,警察有把錄影機關掉並使用恐嚇言詞之後再開機繼續錄,包括如果不合作就把你關很久、請地檢署的兄弟整死你之類的,增加我的心理壓力和配合度,一開機就回復警察正常面貌。...(恕刪) 這樣當然很不好,請問您當時有考慮請律師嗎?
ankochiu wrote:一個道歉就能解決的事彼此各退一步就能解決的事...(恕刪) 既然都已經是朝此訴求了~那PO上板求助的目的是??再說整個文章看完也有不少網友給意見了不過有些網友要求的部份也都不說明(如什麼分局.員警)說要尊重當事人保護當事人什麼都不講怎麼幫??既是如此~那究竟是要求助什麼??在法律層面也有不少高手出來說明了所以這件事情就到此可以落幕了PO此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告誡社會小老百姓們要小心莫名的便衣來盤查~要知道盤查程序??
恩~就論警察而言~便衣警員~聽起來比名稱比較長~聽起來比較厲害~事實上也只是一般警員在執行(指定勤務或專案)~沒有一定的事情~通常不會刻意便衣去某些地方~之前轄區的麥當當經常有小偷光顧~在下也有被分配去(速食店便衣防搶)根本是去那邊看雜誌吃麥當當不知道大大說的那些警員是在哪些地區~在下北市這邊的學長姐~還不致於會無故扁人呢這就能驗傷去告警員了~報個料~還有喔~政風室沒甚麼用的話~就要轉去督察組喔~尤其是去督察組找女督察員或巡官~她們可能就比較會有同理心去幫助大大的受害友人~畢竟一般派出所..大多比較怕督察去找麻煩如果是有犯罪事實的話~我也只能說~真的會被警員打就拿通緝犯來說好了~一般離法院比較近的派出所~可以在還沒公開發布通緝時~就拿到通緝名單~這時~就能用哄騙的方式~說派出所撿到xxx的證件~約個地方交還給xxx之類..有約到的通緝犯~通常身旁的學長就會和在下說..(等一下.xxx乖乖上車就算了..跑的話就追~追到就先打!)或著是抓回來的吸毒犯..也就是俗稱的沙包..懂意思吧..有犯罪事實的人~通常!!!不聽話!!就會被打..因為罪犯給外人的感覺就是.壞但是我還沒看過~有打得跟大大朋友那麼嚴重的~像這種也就能跟上面其他大大說的一樣~去上報投訴..不過事實上..高階警員都會對外媒體說什麼計申誡什麼的..事實上..警員也是不痛不養的..因為申誡也只是一般文書公文..根本不能跟版大朋友身上的傷一樣..有所感覺..警員有好有壞的原因..也是因為很早以前..警力缺乏..只要報名就能當警察(老學長說的)..不像現在要考試所以一般人民總是最吃虧的..要績效..找大的怕被開..只能找小的(非只一般開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