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下樓被便衣警察抓走的女孩(補充新聞報導)

安瓜 wrote:

請看清楚我的問題:...(恕刪)


我想這是誤會, 你用了二個問號, 我只回答一個問題, 讓你造成誤解....
我指的是警察是有會引起人民反感或是爭議的地方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rebels wrote:
這事情在我看來一直有...(恕刪)


你很快就會被親友團冠上警察了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kaipau wrote:
但是在我的筆錄過程中,警察有把錄影機關掉並使用恐嚇言詞之後再開機繼續錄,
包括如果不合作就把你關很久、請地檢署的兄弟整死你之類的,增加我的心理壓力和配合度,
一開機就回復警察正常面貌。
...(恕刪)


這樣當然很不好,請問您當時有考慮請律師嗎?
K671008 wrote:
我所說的惡行,是以暴力去傷害這位妹妹,姑且不管她罵了髒話,難道因為罵髒話就可以動手打百姓嗎...(恕刪)


應該沒有打人吧?手上的瘀青應該是手銬,這可能要請樓主澄清一下。
大家槍口請一致對外









打倒垃圾警察 反對稅金給垃圾用
ankochiu wrote:
一個道歉就能解決的事
彼此各退一步就能解決的事
...(恕刪)


既然都已經是朝此訴求了~那PO上板求助的目的是??
再說整個文章看完也有不少網友給意見了
不過有些網友要求的部份也都不說明(如什麼分局.員警)
說要尊重當事人保護當事人
什麼都不講怎麼幫??
既是如此~那究竟是要求助什麼??
在法律層面也有不少高手出來說明了
所以這件事情就到此可以落幕了
PO此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告誡社會小老百姓們
要小心莫名的便衣來盤查~要知道盤查程序??

請大家多用大頭

不要用小頭
brougham wrote:
既然都已經是朝此訴求...(恕刪)


+1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恩~就論警察而言~便衣警員~聽起來比名稱比較長~聽起來比較厲害~

事實上也只是一般警員在執行(指定勤務或專案)~

沒有一定的事情~通常不會刻意便衣去某些地方~


之前轄區的麥當當經常有小偷光顧~在下也有被分配去(速食店便衣防搶)
根本是去那邊看雜誌吃麥當當

不知道大大說的那些警員是在哪些地區~在下北市這邊的學長姐~還不致於會無故扁人呢
這就能驗傷去告警員了~

報個料~還有喔~政風室沒甚麼用的話~就要轉去督察組喔~尤其是去督察組找女督察員或巡官~
她們可能就比較會有同理心去幫助大大的受害友人~畢竟一般派出所..大多比較怕督察去找麻煩


如果是有犯罪事實的話~我也只能說~真的會被警員打
就拿通緝犯來說好了~一般離法院比較近的派出所~可以在還沒公開發布通緝時~就拿到通緝名單~

這時~就能用哄騙的方式~說派出所撿到xxx的證件~約個地方交還給xxx之類..
有約到的通緝犯~通常身旁的學長就會和在下說..(等一下.xxx乖乖上車就算了..跑的話就追~追到就先打!)

或著是抓回來的吸毒犯..也就是俗稱的沙包..懂意思吧..



有犯罪事實的人~通常!!!不聽話!!就會被打..因為罪犯給外人的感覺就是.壞



但是我還沒看過~有打得跟大大朋友那麼嚴重的~像這種也就能跟上面其他大大說的一樣~去上報投訴..
不過事實上..高階警員都會對外媒體說什麼計申誡什麼的..

事實上..警員也是不痛不養的..因為申誡也只是一般文書公文..
根本不能跟版大朋友身上的傷一樣..有所感覺..


警員有好有壞的原因..也是因為很早以前..警力缺乏..只要報名就能當警察(老學長說的)..
不像現在要考試



所以一般人民總是最吃虧的..要績效..找大的怕被開..只能找小的(非只一般開紅單)..


給我錢~(亮刀)
版上果然還是有比較客觀的人!!!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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