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的役男們 別回來了資料有同步 我入境被抓起來了 現在限制出境中 Feb 7 11:16更新

所謂"精英"的態度令人不敢恭維,嘴上說是正常的理論卻是一堆人圍剿的對象,建議樓主應儘早去處理好自己兵役的事,這種嘴砲的事,就別再耍嘴皮功夫了,說的再多,突顯出的也只能是自曝其短了,要做一位企業主不是嘴上說的就算的,拿出你的真功夫證明你的能力。

一直強調自己的公司多需要自己回去經營才能穩定,強調自己多愛老婆不能離開超過五天,強調自己不能離開香港太久,那怎麼會落的如此下場呢?不好意思,請原諒我這種在台灣土生土長三十年的台灣人,不能理解您一直強調的重點,會是這次事件最奇怪的盲點。

以一位"精英"老闆來說,難道現在視訊會議是件很難的事嗎?底下都沒有主管可以接手嗎?除非是一人企業這樣我就只能祝你早日回香港特區了,永遠不要再來台灣這個傷心地了。
一切都是假的,只有退伍是真的
樓主,一路好走呀
Cristie wrote:
你所謂的那些需要通知你,然後在決定如何處理你的事件的那種東西在台灣不存在的,你遇上了,只能說倒霉.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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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myblog.yahoo.com/taiwan-usa/article?mid=48&sc=1

小留學生與雙重國籍的兵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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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把所有的可能都解釋過了

台灣老早就有這樣的文章,

即使是以前的BBS時代,這樣的文章也應該早就討論到濫了

一個精英 不會再台灣讀大學讀到23或24歲讀不完,然後在大陸玩了一年多,就只為了逃兵,

情願再大陸遊手好閒一年多,就是不願意當兵

無所謂 也許樓主就是打從心底反對台灣的兵役制度 就是要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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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成家立業有工作的人,不想當兵,就該知道自己要注意什麼
如果連這樣的文章都找不到

他不配當精英

連這種事情都處理不好,我懷疑他開公司的能力再那裡

日理萬機 很多事情要樓主處理所以很忙,那更扯,那更應該找真正懂得人來處理,一直處理到好為止

在處理到好之前絕對不回台灣,樓主家人公司事業生活重心全都在香港了,樓主有什麼理由回台灣。

洽公?不會叫底下的人去嗎?這種事情還要自己來,那樓主當什麼老闆?

因為這麼嚴重的事情 ,什麼能夠不謹慎,

今天樓主會這樣被抓

只證明一件事情

樓主個性吊兒郎當 做事漫不經心 什麼都一附無所謂啦

這樣的樓主根本不夠資格開公司當老闆 早晚敗光家產 家裡有錢有屁用 沒有用心經營啊

被抓也好 趁早把公司結束掉 免得樓主敗光家產


WOLALA wrote:
因為我愛我老婆 不愛當兵


說了那麼多
我只看到你的自私跟自利

所以所有當兵的人
都是不愛老婆不愛家人不愛自己的孩子

你說法律是給懂得法律的人玩弄的
你刻意遊走在灰色邊緣卻採紅線而不自知
現在又來怪人畫了紅線

我同意前面回應的話

爽!

如果可以聲援政府
我願意無條件聲援

Cristie wrote:
都有其它大大公怖我的所在地了, 你卻還能說我是樓主另外開的分身, 試問這樣的說法, 有何根據??
(恕刪)


不要以為我們不知道有種軟體可以轉ip的!!
我們不是智障!!
孬豬 wrote:
...(恕刪)



抓很大.....抓不用錢
在這邊的人對於周遭有人不當兵這件事其實不會有這麼大的反彈

我一個五專同學也因為體重過重(120多公斤)而不用當兵

以連公子來說,在那時的兵役制度,根本不用他家的權勢,光體重這一點就過不了關了

兵役法就是這樣規定,有本事躲的過,沒人會說什麼


但是發文的你一再被砲轟還是不知道為什麼吧

口口聲聲暗喻自己是驚英,把其他人貶低到一無是處,連腦殘字眼都出來了

如果你真的懂法律要玩法律卻玩到現在這種地步,那還真不知腦殘的是誰呢

奉勸你少說幾句,就靜待法律給你回覆,若是真的躲不過,就乖乖去吧

況且現在只要一年就服完了,通訊還比以前自由多了

講難聽一點LP捏著也就過去了,除非你連LP都沒了....

版上不乏當過3年 2年兵的人,還不是就這樣熬過來了

也浪費了寶貴的青春在裡面,全無收獲嗎,相信不少人不贊同


不過看完你的遭遇,還是只有一個

4個月不算短,可以搞到這樣,真是佩服佩服
WOLALA wrote:
腦殘的不會知道正常人的問題(恕刪)


哎喲~
我說這位大哥~
你自己腦殘自己知道就好~
幹嘛公諸於世勒?
為何如此想不開勒?
我還是比較期待
兵單的開箱文

這大概會是繼之前報紙精油@@故事後
最吸引眾人目光與期待的文章了吧....
2. SS-Pz.Div. "Das Reich" Pz.Kampf.Gruppe z.b.V.
現在只有兩個方法可以解決

1.找後台
(但這件事已經在網路被許多人知曉...我想很難暗地行動了)

2.偷渡
(只要你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


雖然我不用兵,但我認為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還是要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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