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衣服捐款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Hanslove wrote:
簡單來說
如果黑人說每賣出一件T Shirt
潮T公司就幫你捐100元
這樣就不算違法
對吧??


還是違法

二、 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未逾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加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八。

以他賣一件580為例 也就是他只能留下約47元做為成本人事行政等等的支出
剩下的533元均須捐出
不是有捐出就行的
他的成本結構根本是錯誤。

哪有義賣一件,抽多少成本?

那賣越多,成本不就越大。

有人這樣算的嗎?

騙3歲小孩喔~

(我還是要說愛心的行為是肯定的,但是賺錢的行為也要大方承認)
由每件捐 100,捐出總額 1200 萬
可知賣出 12 萬件
總收入 6960 萬

依法可保留 150萬 +(6960萬-1000萬)x8%= 626.8 萬
結果實際保留額 6960萬 - 1200 萬 = 5760 萬
差額超過 5133 萬



Hanslove wrote:
嗯、嗯、所以問題就出...(恕刪)


恩,查了一下人民團體法:

二、成立社會福利基金會最低設立基金多少?

答:財團法人之設立,其財產總額須達足以達成其設立目的為準,目前申請內政部許可設立之全國性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其設立基金為 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 ( 不含不動產、有價證券 ) ,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對其主管之基金會另訂有最低數額 ( 目前設立基金大多為 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 。

黑人的公司有三千萬的資本額嗎?好像沒有吧。
很小聲地問一句:
違反這個法條罰則是什麼?
是屬於公訴罪還是告訴乃論?
大燕麥片吃起來都黏黏稠稠、沒有味道:(
yahhoohide wrote:
既然犯法 看是要抓...(恕刪)


來賭告的贏還輸,告輸了,等等政府機關又介入。

可真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阿。
今天01到處充滿黑人的文章...

是黑人文比較好開板嗎??

能不能整合一個滿面阿...

今天閒聊版可看性好低喔
小樊 wrote:
    580-100=480??(恕刪)


我是沒有買,

所以不需要給我交代,

樓主罵成這樣,

應該買很多件吧!

是吧是吧!

樓主買了幾件?
喵喵喵...
NYPD SWAT wrote:
來賭告的贏還輸,告輸...(恕刪)


怎麼告的贏

除非有捐錢就無罪,那應該就無罪吧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菲爾 wrote:
今天01到處充滿黑人...(恕刪)



又多一篇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8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