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刑罰只應越來越重, 而非越來越輕, 我國人民素質已經很高, 人人可上大學, 並非無知愚民, 明知道殺人會對其他人造成多大傷害, 卻依然去做, 這樣的人留不得, 也不太可能悔改.
其三如果殺人犯真的悔改, 他會明白自己造成的傷害有多大, 根本不會想活在世界上, 就像很多人殺人之後會自殺, 就是這個緣故, 如果是這樣, 那也是順應他們想死的心理, 一個想死的死刑犯, 沒有理由不殺他.
其四如果殺人犯希望廢除死刑, 顯然他沒有悔悟的心, 也無法理解殺人是多嚴重的事情, 將無法悔悟, 不知道自己犯了甚麼錯的殺人犯放出來, 是讓更多人處於死亡的威脅, 藐視其他人的人權.
其五如果讓殺人犯過著衣食無缺的生活, 想必只是鼓勵殺人, 一般人在這種景氣下, 連下一頓飯在哪都成問題, 殺了人卻可以一輩子過好日子, 難免有鼓勵殺人的嫌疑. 那為了不鼓勵殺人, 讓他們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 那我想還是殺了他們仁慈一些, 也比較尊重人權. 不然受害者家屬還寧願每天砍他們幾刀卻不讓他們死, 那不是更慘.
如果真的不希望宣傳以暴制暴的觀點, 而來討論廢除死刑, 雖然沒有不對, 但希望這些人要負起責任, 不要讓全民買單, 贊成廢除死刑, 跟死刑犯的家屬, 希望可以提供資金, 將死刑犯放逐到生態環境極差的地域, 妥善隔離, 最好是其他星球, 請勿再浪費地球資源跟危害人民安危.
wolf3wolf3 wrote:
實在不想再回應你
黑與白 都你在說
好壞人也是 你在做
一下說法律的問題 法律解決
一下說我支持廢死, 但不支持假釋這些人犯,
因為台灣教育之下人民, 對於自我檢討的能力十分的薄弱, 或者說是華人死要面子的劣根性.
這跟歐洲民族的民族性有十分大的差異.
說的 頭頭是道....
我看你比較像 "聖人" "神"
法律 就是有規定 可 "釋憲" "再審" "非常上訴" 的權利
要走完程序 你們就叫作是 "拖"
你們真的容得下 另一聲音嗎?
別再"自欺欺人"了
講什麼你們都聽不進去啦!!
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 要改變沒有那麼容易
人權 是光廢死團體在喊嗎?
你們 不要人權嗎? 你們不喊嗎?
如果 司法都像你們所說的 完美無缺
為何會有 江國慶案 盧正案 蘇建和案 徐自強案
要是你們是上述 其中一人
你們作何感想....
就我這一個月來的觀察 "廢除死刑"
在台灣20年內 都還很難實現
現階段 根本連一點討論空間都沒有
在此 便可看出
教育吧!! 再教育吧! 再再教育吧!!!
各位 在這繼續唱"獨腳戲"吧!!
我階段性任務已完成了.....
功成身退
還功成身退勒,我看是見笑登生氣吧,功成身退的解釋你還是去翻一下字典
連外國人月亮是圓的理論都出來了,已經凸顯出你不知所措了
當你用一根手指頭去指責別人聽不進去的理論,同時你也用四根手指頭再說你自己
情緒化的發言,只會讓人看到原來你程度是這麼優秀,真的是獨腳戲阿。
當你舉出了有爭議的案子我覺得更突顯出你的無知,今天如果怕冤獄
應該是要著重於警察的辦案手法、檢調的素質、法官的審理更為嚴謹、科學辦案的講求,
DNA的比對、嫌犯的自白(非刑求情況下)。。。等等,加強我們的司法體系,而非因噎廢食的去廢除死刑
今天怕冤獄應該是要著重於司法的改革,提申司法的整體素質。
在來今天你舉這些例子更突顯出一點,如果今天這些案例是冤獄有爭議的話
廢死聯盟哪些律師早就提出更有利的證據了,看看鐘德樹為什麼最後得採用釋憲手段
你有看過他們釋憲理由嗎?他們更甚至請求特赦,自己又有去查詢過嗎,前面貼的選擇性的視而不見

(圖片資料轉自台灣人權促進會)
如果覺得今天案子有爭議,不用你費心廢死聯盟對於死刑犯一像都很不遺餘力
就像我說的老話,你前面打的內容如下
wolf3wolf3 wrote:
鍾德樹即使是 不尊重生命
"罪大惡極" "死有餘辜"
但是 法律允許 可以
有 "釋憲" "再審" 請檢察總長 提 "非常上訴"
的權利....
這些都是在 刑事訴訟法上面 都有規定的
只看相關單位 受不受理而已
對於 受者的 關心 照顧 補償 撫慰
這並不是只有"廢死團體" 才能做
或許受害者家屬 認為他們做得不夠
這些都是有 努力的空間
但是 政府更是 責無旁貸
你我也是一樣
也是可以對被害者 給予關心 安慰!!
我很想反問你,廢死聯盟對鍾德樹這麼不移餘力的再幫忙,請問他們對被害家屬又做了什麼呢?
在看看被害者的網路自白,你又認為廢死聯盟又對了被害家屬做了什麼呢?
來看看被害家屬的給朱學恆的留言如下:
被鐘德樹縱火活活燒死的受害者家屬曾經留言給朱學恆: 「朱大,謝謝你替我們這種受害人家屬發聲。為什麼受害人家屬沒有聲音?因為一開口馬上就被"你要有寬大的心原諒他們"給堵死了,加上所謂人權團體都是所謂清高份子,誰會在乎你們受害人家屬的感受?就像我婆婆說過的:人家權力那麼大,我們沒辦法跟他們鬥...所以就只能選擇沉默。」 當面對人生平順,只能在網路上靠著打字憑空想像親人生命慘遭剝奪有多痛苦的網友時,她的回應是:「請想想:你的姊姊被鍾德樹潑了1身汽油,在他孩子面前點燃,臨死前最後一句話是教孩子快逃!一個父母養育32年的人就這樣死再白髮人和孩子面前,情何以堪?」
資料來源轉載
http://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386785440241&id=357360988443
我想請問一下,廢死聯盟到底為了被害家屬做什麼?
可以花在死刑犯上面不遺餘力,但對被害家屬呢?
一在的圍繞冤獄的圈圈跳脫不出去,加上你情緒化的發言,只會讓人貽笑大方,擺明了是見笑登生氣
前面打的再重覆一次
今天如果怕冤獄應該是要著重於警察的辦案手法、檢調的素質、法官的審理、科學辦案的講求,
DNA的比對、嫌犯的自白(非刑求情況下)。。。等等,加強我們的司法體系,而非因噎廢食的去廢除死刑
今天怕冤獄應該是要著重於司法的改革,提申司法的整體素質。
To:那些廢死團體 畢竟被殺的不是你所愛所關心的人,所以你當然不痛不癢,說些假仁假義的話只會害到其他的善良人們。你可以去對你所愛的家人、妻女說說看這段話."如果你們明天被殺人犯虐殺、姦殺、分屍或是活活燒死,你們就認命吧!你們沒有人權,殺你們的廢物才有人權...." 看看他們作何感想...
我還有一好提議:營造一個社區,請那些廢死團體的人將他的全家族男女老幼親朋好友全部遷入,並將那些被假釋出來的殺人犯、強姦犯、縱火犯等等的也都一起移入並且限制住居在這個社區裡。畢竟這些前科犯是廢死團體口中有悔意並且需要給他們機會的人,所以廢死團體的人應該沒什麼好擔心的不是嗎? 記得也無需鎖門加鐵窗呀!你們應該可以跟那些前科犯一起和樂融融住一起吧!哈哈!那些前科犯沒飯吃時記得要每天請他們到家裡吃飯呀,免得他們又饑寒起盜心。喔~~對了,我還必須建議所有的保險公司應該將這些廢死團體的人包含其家屬,保險合約中增加一條”如自身自願處在危險的環境之下,所發生的任何意外均不理賠”,這點是預防保險公司破產呀。
wolf3wolf3 wrote:
實在不想再回應你
黑與白 都你在說
好壞人也是 你在做
一下說法律的問題 法律解決
一下說我支持廢死, 但不支持假釋這些人犯,
因為台灣教育之下人民, 對於自我檢討的能力十分的薄弱, 或者說是華人死要面子的劣根性.
這跟歐洲民族的民族性有十分大的差異.
說的 頭頭是道....
我看你比較像 "聖人" "神"
法律 就是有規定 可 "釋憲" "再審" "非常上訴" 的權利
要走完程序 你們就叫作是 "拖"
你們真的容得下 另一聲音嗎?
別再"自欺欺人"了
講什麼你們都聽不進去啦!!
這種根深蒂固的觀念 要改變沒有那麼容易
人權 是光廢死團體在喊嗎?
你們 不要人權嗎? 你們不喊嗎?
如果 司法都像你們所說的 完美無缺
為何會有 江國慶案 盧正案 蘇建和案 徐自強案
要是你們是上述 其中一人
你們作何感想....
就我這一個月來的觀察 "廢除死刑"
在台灣20年內 都還很難實現
現階段 根本連一點討論空間都沒有
在此 便可看出
教育吧!! 再教育吧! 再再教育吧!!!
各位 在這繼續唱"獨腳戲"吧!!
我階段性任務已完成了.....
功成身退
情緒化的發言,只會讓人看到原來你程度是這麼優秀,真的是獨腳戲阿
你這位優秀的台灣人檢討力最棒了,最不愛面子了,最沒列根性了阿

前面已經回應過你內容了,請自己參閱
wolf3wolf3 wrote:
但是 政府更是 責無旁貸
你我也是一樣
也是可以對被害者家屬 給予關心 安慰!!
但是你我 想一想
你我 政府 廢死團體 為了他們 做了什麼
前面已經回應過上面內容了,自己去看清楚,奇怪了問你人本團體到底為他們做什麼
你也講不出所以然,我只看到位見笑登生氣的先生,加油好嗎

wolf3wolf3 wrote:
不想回應 也被你說成這樣?
你要聽就說給你聽......
有人說 犯罪率要降到0%再來談 廢死
這種說法實在是 很無言...
這樣的人 比較像 "聖人" "神"
"夜不閉戶 路不拾遺" 這種仙境
可能只有 "天堂" "極樂世界"才有
應該比較適合 他們來居住
可能造成"冤獄誤判" 只是推動廢死的 其中一項因素
一旦誤判 執行死刑 生命便不能回復....
若是沒有死刑 司法發生誤判 尚有挽回的餘地
但是很無奈....
大家都聽不進去...
就是有人會提出 "因噎廢食" 這種論調 來反駁
我覺得這根本是 因反對而反對的說法
任何法律上的問題 都不可能非常的完善
法律是死的 人是活的
法院上的 天秤 是代表 公平 公義 公正
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盡善盡美嗎? 無瑕疵嗎?
很難... 真的很難!!
可以說"根本不可能"
即使 司法再怎麼改革
科學辦案手法提升 司法人員素質提升
都是無法杜絕 誤判的情況
因為 這些都是"人"在做的事情
只要是人 就是有七情六慾 有情緒 個人因素
因為個人的 觀點不同 看法就會不同
不然 有誰能告訴我...
為何 同一案件 證據力都一樣
不同 法官 為何判決不同
誰.... ? 能來解釋給我聽
==================================
再來...
只會說以下 這種 不負責任的話
"法官有法律賦予他權力 就有權決定罪犯的生死"
"誤判就追究責任讓相關人員付出代價就好了"
試問...
"付出代價" 怎付出代價 "一命賠一命"嗎?
手中掌握 國家生殺大權的司法 會承認他錯了嗎?
在我看來是不會的 司法是["死"不認錯]的...!
只不過是部"殺人的機器"罷了...!
在司法實務上 基本上 誤判的狀況 一例都不能有
任何案件都一樣 只要誤判 就會造成冤獄
人活著還有洗刷清白的機會...
要是人死了 結果才知道他是冤枉的
他的清白 公義 只能在陰間 才找的到了
無奈 我說法官 不是"神"
"無冤獄" 這根本不可能
這樣 又有話說了.....
"神"? ? 說我 怪力亂神 要我叫個神 出來看
就說你是"無神論者"
如果神有用 那就都用宗教就好 要法律警察 幹啥?
天啊!.....
各位看倌 這還談得下去嗎?
有些 司法人員 對於特定案件 陷入膠著 苦無對策時
怎會去 廟裡拜拜 求助靈媒 觀落陰 等等...
結果 哇!! 案子就這樣破了...
那你也要說那些人 神經有問題嗎?
不科學辦案 搞那些有的沒有的...
============================
標準的"法家思想"
告訴你啦...
如果 法律警察 都有用 犯罪早就絕跡了
從小父母 師長 教你的 為人處事道理 道德 到哪去了
"儒家思想" 自身品格的養成 都不用了嗎?
宗教也是 教化人心 心靈淨化 的一環
"相輔相成" 你不懂嗎?
何況...
本人 僅就"司法實務"上作討論
其他的"廢死與否" 論點尚未討論
本人 也從未表明 贊成死刑 或者 反對死刑
只是說出與反廢死 不同看法
即便被扣上 邪惡人權 人犬團體 ....等等
招致 嚴重的批判 啥狡辯 冷血 沒人性 言中無物 逞口舌之利 都來了
不然就問我說...
要是我 父母 子女 兄弟 姊妹 親友....
被兇手殺死 先姦後殺 被凌遲致死 死後被分屍 煮來吃....等等
問我說 這樣我還會 原諒兇手嗎?
我說 ...會 你們相信嗎? 不是也只會說 我是假聖人 假慈悲...
我說...不會 這不就是 你們要的答案嗎?
我說...不知道 你們也說 我只會 推拖拉 打太極 唱高調...等等
夠了沒啊!
問這個問題 不會很幼稚嗎?
怎麼說 都不對 你們不會滿意的....
我說"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就有某某人說....
叫我把這些"殺人惡魔"帶回去自己養
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
講這種話的人 不知水準在哪
照你的說法 我是不是也可以說
你家門口馬路的路燈 我用不到
請你自己出錢蓋馬路 電燈 電費 你自己出
你我都贊成蓋垃圾場 那垃圾場我更贊成蓋在 你家旁邊
你是不是也同意...
那要政府做啥?
公共議題扯到個人身上
連一點 知識水準都沒有....
難怪 01這裡廢死的人這麼少 (或許也是因為8:2的關係)
縱使有人贊成 廢除死刑也不敢 在此發聲
====================================
其他的自行參閱
另外你私訊給我做什麼?你不想回應還回應,嘴巴說不想回應
但是身體倒很不誠實阿,我只看到一位W先生捧著外國月亮的人臉紅紅的

你要回應別人的內容傳給我做什麼?你不是說台灣人自我檢討的能力十分的薄弱、死要面子、劣根性.
跟你所謂的歐洲民族的民族性有十分大的差異阿,你還私訊給我做啥,我可不是歐洲人阿
我是道道地地的台灣人


歐洲好歐洲妙歐洲呱呱叫,當你認為國外月亮比較圓而貶低自己國家這種言論都出來的時候,
我想已經沒什麼好討論的,你這麼有檢討能力、又不愛面子、這麼優秀的貶低自己國家捧國外,
這麼優秀的人想必一定是人中之龍阿,你就好好唱獨角戲就好了


前面已經回應過你內容了,請自己參閱
最後我在問廢死團體到底為被害者做什麼呢?我真的不知道懇求解惑一下

拯救世界維護和平 wrote:
你不是說台灣人自我檢討的能力十分的薄弱、死要面子、劣根性.
跟你所謂的歐洲民族的民族性有十分大的差異阿,你還私訊給我做啥,我可不是歐洲人阿
我是道道地地的台灣人
歐洲好歐洲妙歐洲呱呱叫,當你認為國外月亮比較圓而貶低自己國家的同時,擺明已經辭窮了
這就是01網友 的水準
以上的話是我說的嗎?
你要不要看看 是哪位偉大的作者 說的
請睜大你的 眼睛看看 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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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世界維護和平 wrote:
另外你私訊給我做什麼?你不想回應還回應,嘴巴說不想回應
但是身體倒很不誠實阿,我只看到一位W先生捧著外國月亮的人臉紅紅的
我是不想回應啊!!
但是你2860樓 及 2862樓
"張冠李戴" "混淆視聽"
"汙衊本人"
我必須澄清.....
你汙衊本人證據如下:
(2860樓的)


(2862樓的)

===============================================================
給你私訊 回覆
就是 不想在那 "口水戰"
但 你卻在這公佈
讓人覺得 別有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