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agle wrote:
協調委員會決議遠通電收暫不開罰
http://tw.news.yahoo.com/%E5%8D%94%E8%AA%BF%E5%A7%94%E5%93%A1%E6%9C%83%E6%B1%BA%E8%AD%B0%E9%81%A0%E9%80%9A%E9%9B%BB%E6%94%B6%E6%9A%AB%E4%B8%8D%E9%96%8B%E7%BD%B0-094939990.html?_esi=1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9月7日 下午5:49
由於ETC「利用率」未達合約要求,高公局對遠通電收開罰新台幣二點二億的爭議,經過協調委員會調處後,今天正式公佈結果,協調委員會決議,遠通電收針對提升利用率所提的「整體解決方案」,也就是「eTag」免費申裝與原合約具有一致性,應該執行完畢後再檢核,因此,暫不開罰,將依合約規定在明年六月三十號,再檢核利用率是否達到百分之七十。
canceryct wrote:
二、本局已依契約於101年7月18日發函通知遠通公司,針對該公司電子收費利用率未達第5年度契約規範,回溯自100年4月15日至101年6月30日止處以懲罰性違約金,另自101年7月1日起按日處以新台幣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三、遠通公司依契約之規定,對於爭議事項,提請協調委員會進行協調與解決。經協調委員會7月26日決議,請本局暫緩執行,且該委員會將再召開會議續行討論,故本局尊重協調委員會之決議暫緩執行。
四、協調委員會已於101年8月14日針對利用率問題召開第三次會議做成決議,本局將與法律顧問研商評估協調委員會決議對本局、用路人權益等之影響,再循行政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五、協調委員會基於目前整 體解決方案屬執行中之違約改善方案,且目前初步已見利用率之提昇效果,因此建議待整體解決方案於101年12月31日執行完畢後,於102年6月30日檢核契約第6年度分年利用率檢核。
這樣無恥的話都說得出來
協調委員會......???這就是所謂的球證
他要強迫上路, 連罰都不罰了
交通部都正大光名的跟你說我要瀆職了, 但馬英九也不會管, 台灣實際的掌權者已經是無恥商人了
雖然我不知道還能怎麼作, 但要是再不動作, 就已經注定結果了
忘記在哪一樓看到大大說的超級好笑

我想法跟他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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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可以罵髒話嗎
阿~~不行喔
那我沒有話要說了
Andrew_J wrote:
求教協調委員會是哪幾...(恕刪)
高公局網站公佈的委員名單:
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協調委員會
為了提防高公局把名單下架,已經護貝先。


的傢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