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執行死刑吧!!這樣會刺激經濟滴~~!!!可以除禍害又可以刺激經濟~~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不然建議政府~~"死刑"名詞應該廢除!!因為都不執行死刑了~留這名稱也沒意義!!!死刑~~真是諷刺的判刑!!
我強烈建議修法只要是強盜等級以上的都判死刑未遂也一樣然後死刑是由被害人或其家屬執行手法不拘然後根據罪行 判處不同的行刑時間長短 及執行人數例如強盜 死刑 行刑持續時間一小時 由三名以被害人或其內家屬親友執行飆車族 死刑 行刑持續時間一小時 由一名以被害人或其內家屬親友執行殺人 死刑 行刑持續時間五小時 由十名以被害人或其內家屬親友執行以上是告訴乃論的行刑方式公訴罪之類的 有些沒有直接的被害人還是一樣行刑 不過執行人哪裡來就開一個彩卷吧 頭獎就是可以當行刑人這個政策 一可以改善治安 二可以刺激經濟 三可以解壓三個願望一次達成
我想是因為刑罰太輕殺個人坐幾年牢就出來了出來後繼續為非作歹許多人出來後馬上又犯案又被抓回去吃免錢飯然後又要用其他納稅人的錢去養這些人人權團體沒事就在叫犯人也是有人權的那受害者的人權到哪去了?死刑又不敢執行不然就像新加坡來個鞭刑相信打完會有不少人會乖一些不敢隨便做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