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社會 是產生病態了嗎!!

恢復執行死刑吧!!

這樣會刺激經濟滴~~!!!
可以除禍害又可以刺激經濟~~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

不然建議政府~~"死刑"名詞應該廢除!!
因為都不執行死刑了~留這名稱也沒意義!!!
死刑~~真是諷刺的判刑!!
我強烈建議修法

只要是強盜等級以上的都判死刑
未遂也一樣
然後死刑是由被害人或其家屬執行
手法不拘
然後根據罪行 判處不同的行刑時間長短 及執行人數

例如強盜 死刑 行刑持續時間一小時 由三名以被害人或其內家屬親友執行
飆車族 死刑 行刑持續時間一小時 由一名以被害人或其內家屬親友執行
殺人 死刑 行刑持續時間五小時 由十名以被害人或其內家屬親友執行

以上是告訴乃論的行刑方式

公訴罪之類的 有些沒有直接的被害人

還是一樣行刑 不過執行人哪裡來

就開一個彩卷吧 頭獎就是可以當行刑人

這個政策 一可以改善治安 二可以刺激經濟 三可以解壓
三個願望一次達成
我想是因為刑罰太輕
殺個人坐幾年牢就出來了
出來後繼續為非作歹
許多人出來後馬上又犯案
又被抓回去吃免錢飯
然後又要用其他納稅人的錢去養這些人
人權團體沒事就在叫犯人也是有人權的
那受害者的人權到哪去了?
死刑又不敢執行
不然就像新加坡來個鞭刑
相信打完會有不少人會乖一些
不敢隨便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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