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gonQuad wrote:一個是高知識分子,意識清楚,自己決意殺人一個教育程度不高,酒醉狀態,被妻子挑唆盛怒之下殺人 我記的新聞裡女嬰媽媽說爸爸是大學畢業的,在四五十歲那樣的年紀裡,有大學文憑應該是讀過一點書吧?另外,不是刻意要區分誰的罪行重大,只是很難認同洪小姐比黃父可惡,簡單的說,他殺的是自己的親生女兒,而且是活生生丟入熱鍋中...跟洪小姐殺人後毀屍的手法比起來,我覺得黃父是畜x!!!再重覆一次,兩人都很可惡,但是黃父的作為讓我覺得更不配為人,他殺的不是一個與他有利害相關或是彼此仇視的人!黃父手段兇殘,動機可惡,求處無期徒刑真是...
mix*陳小偉*will wrote:如果這些罪犯處在有私刑的村莊部落我看都不用活了 不是要幫黃父講話,我也覺得應該重判,只是樓主這個例子舉得有欠妥當.....怎麼能拿私刑部落和法制社會相比???如果在某些有私刑制的村莊部落,說不定這根本沒罪!!
康士坦丁 wrote:不是要幫黃父講話,我...(恕刪) 其實並不是這樣比較啦只是我覺得對付這種罪犯我實在很想用私刑了結~是我個人感觀的問題 我很討厭虐童跟強姦案 我真的覺得這些人很該死黃父很該死 之前那個把男同全身上下都刺青的那個人 也是很該死
DragonQuad wrote:不可能判無期,太重了,我認為關個二十年就差不多了。比照一下洪曉慧,才判十八年,關十年八個月。一個是高知識分子,意識清楚,自己決意殺人一個教育程度不高,酒醉狀態,被妻子挑唆盛怒之下殺人手段一樣凶殘,事後都有悔意而且妻子也幫煮嬰男說話了,我相信他一輩子內心的煎熬比洪曉慧更大如果最後真的判煮嬰男無期徒刑,那才是真正沒道理司法這麼容易被社會輿論牽著走,才是最大的不公平這兩個人重判都沒有很大必要,因為以後要再犯,可能性很小。...(恕刪) 殺了人然後悔悟可以挽回啥?
樓主啊....很不幸的這件燙嬰案的那位父親算是我爸的朋友 不過不是很熟的那種在事發前不久還來我家作客唱歌那位父親沒喝酒的話 為人相當好 對那個女嬰非常疼愛但女嬰的母親 因為很氣那位父親愛喝酒 所以時常吵架但不管男方女方平常對女嬰都很好 跟一般家庭一樣事發當天父親又喝醉和同居人大吵 才發生這件遺憾的事所以這一起案件不是那種"平常就狠心愛打小孩 一時失手打太重致死"的案例而是很嚴重的酒醉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