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三搶犯被判截肢"這會不會太狠了點?

我比較贊成"累犯"用這種刑罰

誤判的機率幾乎是0,也沒有人道不人道的問題,都累犯了,沒什麼話好講
鑑於01網友發言的水準江河日下,我大概不會再發言了,我實在是不想跟一堆沒有大腦的生物有一絲絲的互動,那種感覺實在令人作嘔
我想到怎麼賠了....

賠他義肢.....................

不錯吧.......

saintman wrote:
沒結婚就把正妹帶上床要被鞭刑(非法關係)


那我會被鞭死....
alicepalicep wrote:
死和殘廢哪一個比較狠...(恕刪)


個人認為殘廢比較狠
因為常有人說”死死卡快活”

殘廢讓他痛苦一世人
sharebabu wrote:
我比較贊成"累犯"用...(恕刪)


我也贊成累犯加重刑罰, 但要這些人手腳讓他們一輩子殘廢, 真是太狠了 (他們不會還可以享有殘障人手冊吧),
不如學學新加坡的鞭刑, 鞭完也不會殘廢, 不過大概要躺半年..不得翻身.... 對不起, 又說了冷笑話

希望可以讓台灣的治安更好阿
天 天 開 心 !
Arthur0224 wrote:
這種斷手斷腳剁老二的...(恕刪)


現在有義肢

不用太擔心
贊成亂世用重典.贊成亂世用重典.贊成亂世用重典。

白色DoRa wrote:
有時後活著比死還痛苦...(恕刪)

所有中國有句老話啊
"賠錢的買賣無人問 殺頭的買賣有人搶"
還是有些人為了利益肯挑戰公權力拼自己項上人頭的

不過嚴刑峻罰還是有它的功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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