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湯不換藥 版主真是太看得起中華民國的賊頭集團要罰怎麼不立法 執法人員如果違法確定 直接解職或從重判刑不要每天專找小老百姓的麻煩 回頭又自己超速 闖紅燈 逆向行駛 毆打百姓 喝花酒 收紅包三天兩頭新聞都會報 別總是推說個案 滿意度能夠勇冠全國公家單位 不是沒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