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能上新聞)請問這樣觸犯公然侮辱罪嗎?

果真!先告再說!......
這時候!想到天皇的浩恩!殺無赦.

贏了再跟我們分享!好為借鏡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無聊~
這麼愛認真去投槁社論就好了
搞不好人家說的是真的阿~
除非妳有附上智力證明 要不如我那知道妳是不是他說的那種生物
小三の目では盲目のスタンプを見て
netx34 wrote:
無聊~這麼愛認真去投...(恕刪)

大哥小心阿......................
千萬不要叫我雞哥,不然...我會咕咕咕... http://comefrom77.blogspot.com/
掙得這一口氣
又怎樣呢

樓主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這2字要是在其他論壇政治版出現..大概...沒人會理吧...太遜了
不然警察光處理政治版的報案..我想會準備碎紙機


晚上期待樓主的三聯單開單文
吞不下去就去告吧,
有沒有罪應該去問法官,
而不是問01的鄉民,
chiayingt wrote:
我上次手機不見去報案...(恕刪)

說真的
大家對於警察的所有種種都有些許的不滿
但是話又說回來
其實警察的業務量是真的蠻重的
只能說可憐他們了


這樣就要告人...
看來樓主是認真了
以後在01發言都要小心
以免那天收到存證信函@@
Oliver Su wrote:
以後在01發言都要小心
以免那天收到存證信函@@

這不是小不小心的問題,罵人本來就是不對的,如果發言不違反版規,誰會沒事找你麻煩? 所以心態才是最重要的,要懂得尊重別人,並且對自己的發言負責,如果想利用網路的匿名性來作壞事,小心別踢到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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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這時候就很好用

不知道等下警察先生會說什麼
如果送上去...不知道法官先生又會說什麼...

希望不要被酸了
樓主要來報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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