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康 wrote:
大陸新娘不能工作賺錢養家囉?
自身不努力只要將問題推給弱勢之大陸新娘,
我看不起歧視他人之人,
因其違反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多努力吧,
怨恨是無法改變現實的。...(恕刪)
你的中文閱讀能力是有問題嗎?我說同業用大陸人,有說都是用大陸新娘嗎?“人“跟“新娘“兩字是不同的,需要我教你嗎?
在台灣的大陸人都是大陸新娘嗎?偷渡來台灣的大陸人,依親來台灣的大陸人都是大陸新娘嗎?
莫名其妙的傢伙,舉憲法第七條更可笑,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偷渡來台灣打黑工的大陸人是中華民國人民嗎?偷渡進來的大陸人居然被你用憲法要求平等,笑話,連身份都沒有有什資格要求平等,還是你認為在台灣的大陸人都是大陸新娘還有那些新娘生的小孩?
自己多努力吧!隨意扭曲別人的話是無法改變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