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逆向酒駕騎士 學生判無罪

沒跟他們要收驚費跟修車費就不錯了...
還要被當被告咧...台灣法律真的有問題...缺錢又想養家又不想活...找台賓士撞下去就對了...(但一定要死)

還有前天,湯尼陳那個新聞...一定要告到讓家屬賠錢,真希望這個案件能成功
至少給那些想不開就要自殺的人一些警惕...不要想死就算了,還去牽拖家人,或外人下水...
shiftM wrote:
問題是跑去人家房子自殺...家屬自應付連帶賠償責任
...(恕刪)


其家屬非基於連帶賠償關係賠償屋主,
其賠償原因為繼承,
侵權行為人須賠償受害人之損失,
侵權人死亡後,
由繼承人賠償,
因繼承人已於法定期限內辦理限定繼承獲准,
故其僅須就其繼承之財產,
平均分配給所有債權人。

湯尼陳之個案,就我知道自殺的人財務狀況不佳始決定自殺,
我想本件應求償不能。



不知道包含小弟在內..有多少人曾經受到這各帝王條款的荼毒....

所以是 好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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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爸當初也是開車打方向燈右轉...老人家開車已經超慢的...結果
二各高中女生沒戴安全帽沒駕照...想要抓空隙鑽過去卻來不及..直
直撞上我爸車頭...二個人都飛出去..一各斷鎖骨..一各撕裂傷...二各
人的醫藥費+賠償共16萬... 一點道理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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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老人 wrote:
帝王條款 是蝦密挖糕?! 有沒有相關的資訊........還是它是記者新創名詞?!


"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這句屁話

所以長久以來車禍沒有絕對的是非,老是雙方都會有肇責
而很不巧大車撞小車,小車的人"幾乎"會受傷
只要有受傷就會有很高的機率被控"過失傷害",只要有一點點肇責,過失傷害就會成立


ray36213621 wrote:
對方家屬當天晚上也是口頭承諾,願意全額賠償我的車損
結果......過兩三天後就反悔
甚至說要告我沒有注意他,才導致車禍等等的
我就嗆聲.............來告阿,試試看,看誰輸誰贏,你們就別後悔...(恕刪)


我覺得像這種的...感覺好像都是回去之後....聽別人說你可以怎樣怎樣然後敲對方一筆....


後來呢?? 那個撞到你的人 有怎麼樣嗎??
逆向騎車活該!

真的南部一堆,不管機車或腳踏車
阿伯阿婆小孩子一堆都在逆向
還看過汽車也逆向在慢車道
這是什麼情形啊!

警察也沒在管的樣子~

發財猴 wrote:
現在要換楊生告被害人家屬了嗎???


楊生才算被害者吧?

騎車出遊 無緣無故跟酒駕逆向對撞..對方還死亡..身心都有受創吧..
酒駕+逆向 還要要求賠賞..
現在很多社會事件 都顛倒是非 一些檢察官的觀念真奇怪...
kikiandlala623 wrote:
我覺得像這種的...感覺好像都是回去之後....聽別人說你可以怎樣怎樣然後敲對方一筆....


後來呢?? 那個撞到你的人 有怎麼樣嗎??

當天晚上在警察局,包含我家人(乾爸)、警察、包含對方家屬都聽到,願意全額賠償

原本警察一開始還愛理不理的,不想多管這件車禍案件,小的我就有點火大
火大的結果.............我就打了兩通電話 (並非炫耀自己靠關係,是因為真的火大才這樣做,請別誤會)
一通給乾爸(他在那個派出所當義警),一通給副所長(副所長的戶籍設我家,所以很熟識)

原本不想打電話,想要自己處理,打完之後,警察馬上態度180度大轉變


對方喔....聽警察說在加護病房住很久,然後處理完這件車禍的時候(兩個月後)
對方還在普通病房,無法下床走路,最後住多久,我就不得而知了
非常好, 酒駕法律制裁不了就是需要一些替天行道的人來處裡..... 祝天下酒駕人難逃撞死
bluememo wrote:
心得...逆向又酒駕....還要告對方過失致死? =_= 這是怎樣...我覺得林某還需要賠對方修車錢勒.....
有時候在台灣南部騎車...常常看到逆向騎的機車, 難得他們真的都不怕死? 還是覺得要是撞到的話都是別人的錯?


真的南部人真的很勇敢!沒話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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