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暉 wrote:
我也碰過類似的案例
打方向燈慢慢右轉
轉彎動作接近完成 遭機車快速撞擊左後車門
裁決所判決我錯
"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我的保險公司幫我賠了對方2萬元
1.現行臺灣的路權觀念就這樣,不管你認不認同,我敢打包票,樓主這件事臺北縣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定,應該會和引言陳先生一樣,站不住腳而輸了路權。
2.那位警察有沒有偏坦?這也只是你的一面之詞,如果依第1點所講,你路權輸了,他要開你紅單是照交通事故處理的相關規定,就算當場沒開你紅單,事後還是必須補開紅單。
樓主既然有投保,建議你可以去詢問你保險公司理賠專員(他們處理車禍理賠都很有經驗了),問一下你口中那位『土城爛警察』做法有沒有錯?
樓主如果批評那位警察口氣不好、態度不佳,個人覺得ok!因為這是你個人觀感問題。如果是要批評那位警察坦謢騎士,請先去問一下周遭親友比較懂的人,了解一下什麼是路權再來批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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