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份工作就是天天加到九點
隔週休,但放假的那兩週還是要加班
後來厭煩加班的日子
換了這份,當初面試時公司說
偶而加班啦
沒想到加班的方式更恐怖
感覺越換越糟糕
jon8395 wrote:
我的原則是,凡是要長久性加班的公司我一律不待,就算給錢我也不做,為公司賣命,何必嘛,錢又不是我們賺,做太多事公司也不會感激你,你以為賺飽錢可以提早退休享受,到頭來不小心弄一個過勞死,頂多派個小主管去公祭現場撩表心意發發慰問金,過久了大家也都忘記這件事了,難不成名字會刻在英雄榜,別想了
雖然大家都在批評七年級生,但我覺得這方面就值得跟他們學習,至少他們重視在想像力更慎於付出勞力,記住,未來是創意的時代,不加班代表沒競爭力嗎,錯,學習北歐精神吧!別再當一個24小時待命的工作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