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Money wrote:把東西要回去是不太好...(恕刪) 要就全部不還 沒看到倒還好只還一些不值錢的小東西 貴的繼續用我看來只是自命清高 叫小好一點 全還 還那個阿里阿雜的要是我就全部寄回去上面再寫 我送出去的東西 不拿回來的
前提是,對方既然都敢開口了,就應該要還回去啊,這樣也斷得比較乾淨,不然日後還會被說閒話。那些說不要還的人,是不是就存心要硬坳高價的禮物呢?還是說以前被睡的份,就拿這些高價禮物來抵消呢?這樣跟在賣的有什麼不一樣?
kenjilee wrote:前提是,對方既然都敢...(恕刪) 我之前某一任女友她住動提說要分手 說我送給她的東西 她都會寄還給我有一台小折 一條金練子四年前當時買四千多吧現在可能有漲一些還有一些跟我借的小錢 幾千塊吧我根本就沒要他還錢和還我東西是她自己說的 講了兩次後來真的分了 我跟他說我不會計較那麼多欠我的錢還我和那條金鍊子就好其他不用還了結果她居然說 不要送就送 那有要回去的我笑笑說 你自己說兩次我只要回兩項東西而已 加起來頂多一萬出頭吧重點是我沒開口要 是妳自己說的不還就不還 不過值得啦花小錢看清一個人
傑森 wrote:回樓上的 Garys...(恕刪) 唉...公道自在人心我的做人 不是很海派 因為我是窮苦人家出身我父母都是藍領 家境中下不過我給出去的東西 我壓根兒就不會想要回來是她自己說要還的 我才擇其幾項拿回來其實我也根本不缺那些東西 只是言出必行她敢說 我就敢要 說真的 我沒對不起她她去跟她姐妹講什麼你北根本摩內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