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機車 霸路當工廠被檢舉登上蘋果日報

騎樓真的是一種很落伍又危險的建築、記得921地震、就有很多學者有討論到這點
樹大招風吧...
絕大部分的機車行
賣汽車的
哪個沒有佔用人行道rz...
小黃屋會員 35029583,歡迎使用!!!
還有停車場 加油站
直接拿 人行道 當車道

去新竹民生路口看就知道
還不是沒事

還有一堆小吃 瓦斯桶放一樓
店面整個突出
也是一樣
我是覺得...到人行道就算了
都到柏油路了
也太誇張了
感謝各界關心【非常機車】的前輩先進諄諄諍言,我們當虛心受教並努力改善,以回報諸方大德不吝厚愛!


非常機車有限公司全體同仁 敬謝

常思己過‧莫論人非

iamdarlong0315 wrote:
星期日報紙..非常機...(恕刪)


台灣人就是一副...別人都錯為何我不能錯...

難怪亂成這副德行!
這很稀奇嗎?

在台北市汀州路一段那邊 , 每一家都是佔用騎樓... 我也有檢舉過 , 但市政府回覆就是有開單過....

真想問 , 假如市民拍照開單是不是可以抽成 , 那這樣我每天至少可以照個30家以上賺點外快了......

住在那邊 , 走路真的超難走的
這種店我也不會去,態度 & 費用,已寫在招牌上了。
fcan002 wrote:
感謝各界關心【非常機...常思己過‧莫論人非


喔喔~非常機車的總裁來01留言嗎?
這...最後那句"常思己過‧莫論人非"不知道是自勉辭呢?
還是...對01的網友喊話呢?
這個問題有兩個方向應該檢討。

一是建築法規紛亂落伍,一般老百姓和警察,乃至律師法官都未必搞得清楚,到現場看了也不知對錯,如何去守法執法?

台灣這麼小,各地主管機關執行標準還多有不一,豈不正是亂源?

最好的法律,一定是簡單易行的。官懂民也懂,誰也不能吃誰。


二是執法單位的執行態度向來不夠專業,也從來沒有積極提昇的意願。

以車禍責任釐清為例,大家報了案,被瞎搓一通的機會有多大?現在還好到處有監視器影像作證,不然就算本身完全沒錯,都得被法官搓成九一,至少要付一成責任。所以到處是心證,而不是法證。



按照建築法,騎樓空間百分之百是「公共領域」,與人行道的地位相同,完全不存在可以私用的空間。

警察機關回文說市府有什麼「騎樓暢通計畫」,根本是行政命令違背建築法母法的行為,瞎搞一通。

而台灣各地違章情況遍地可見,為了選票,建築主管機關根本不敢積極取締,消滅違章行為。對於違法行為,也是按照「地方民情」,睜眼閉眼而已。這個「民情」是什麼,大家心裡有數吧!

所以這是政府執法的專業度問題,幾十年下來,造就了惡劣的市容,和積非成是的社會風氣。


以前常笑大陸城市如何如何落伍,現在一看,我們不但落後好多,而且還不知道何時才能醒悟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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