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雄統聯車站警匪槍戰

greg6143 wrote:
這個新聞昨天剛開始大...(恕刪)

現在的人 難道一點明辨是非
跟對事情輕重緩急 都分不清楚嗎
明明是歹徒先對警察胸口開槍
然後警察當然就要開槍反擊
還是說就像其他說的警察要放棄追捕
讓歹徒逃走
今天還好中彈的員警有防彈衣檔著
不然我看又一個員警因公殉職了
歹徒都敢當街不顧一切開槍打警察了
你想他在逃亡時 會對其他一般百姓仁慈嗎
警察要是當下放他走 那才是該讓人責罵的
這種歹徒要是讓他多逃亡一段時間
對百姓的傷害不知道有多少
只能說 這時代當好警察的真的難為了

還好天公疼好人
美中不足的是那位殺人案的通緝犯沒被警方當場格斃

新聞標題"賣臭豆腐被嫌臭 殺鄰逃亡"
"鬧市駁火30槍 警匪中彈"
"中彈勇警 1周連抓3通緝犯"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第一時間是歹徒先開槍...
還是近距離2-3步遠 近身開槍...
今天還好警察有穿防彈背心..沒穿 就要蓋國旗了...
不開槍 怎麼抓歹徒?
他拿槍 你拿警棍去追阿!!
不開搶 歹徒跑了...又說警察膽小怕事 歹徒持槍就不敢抓..

常常在罵警察怎麼不去抓壞人...
今天抓到壞人了 又要被靠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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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聽到槍聲應該怎麼做阿?(路人狀態喔 不是警察)
學電影先趴下嗎?
怎麼可以這樣就開槍了,這樣是不好的

應該先跟長官報備,然後長官在和署長討論
討論完後經內政部長核可
內政部長送交總統發布命令
總統再將命令交與人民進行公投才可
公投若同意
警察必須先和歹徒取得對話
確認歹徒持有壞人證,並且壞到足以令警察氣到開槍
開槍前必須先將開槍時機和開槍要領背誦一次
方可開槍


以上是本民主國家警察的開槍時機正確步驟和流程
請務必遵守

有沒有補充的????
ddt3000 wrote:
喔別人說就是打嘴砲而...(恕刪)

因為有人靠嘴砲就能救台灣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蔥燒牛肉麵 wrote:
怎麼可以這樣就開槍了...(恕刪)


說到頭來 都是"罰單"惹的禍

不作姦犯科的人 最恨警察的重大原因之一

討厭不是沒有道理的

自己不違規,還怕條子對你嗶嗶???
傻啦~因為交通違規而生的車禍,可是天天上演啊。
(不要來跟我吵條子亂開單的事,我知道是有的,但個人認為不應以偏蓋全,且一事歸一事。)
如果沒有防彈衣,今天就是警察躺在地上看星星了

生命都受到威脅了還不能開槍反擊哦?

我記得警察他們是在逮捕一位殺人逃犯
不曉得是不是有人認為再多放走幾次也沒關係
還是以為犯人胡亂開槍都不會掃射到路人甲乙丙丁,反正警察中彈是應該的職責所在...

p.s.如果你走在路上時附近發生槍戰,請快找地方趴下或進商家裡叫大家一起趴下,根據研究,趴下中彈的機率很低,所以請趴下,不喜歡趴下的話可以選擇躺下
織田待刮 wrote:
如果你走在路上時附近發生槍戰,請快找地方趴下或進商家裡叫大家一起趴下,根據研究,趴下中彈的機率很低,所以請趴下,不喜歡趴下的話可以選擇躺下


是的~
但是今天這個狀況是在車水馬龍的路上,最好是大家會知道情況是如何.....不知情剛路過的人不會以為是放鞭炮?
從影片中看到是歹徒先開槍後,警察反擊追捕,雙方都一直開槍
但如果沒有警察的追捕,警匪會相互一直開槍?我只能說大家看電影看太多了....
以為當街就槍戰不顧周邊狀況是很英勇?
如果今天沒追到逃犯,那個小隊長光用槍報告就寫不完了

今天是剛好這個警察有抓到殺人逃犯且沒有傷及無辜路人
否則今天的報紙頭條會是怎麼寫,大家心理清楚

另假設你剛好開車經過,連聽到『趴下』的聲音應該都沒吧...
如果因此被流彈波及.....
最好到時候大家都很nice的大聲說:
『警察在車水馬龍人來人往的大街上開槍追捕殺人犯是應該的,我被流彈打到算我倒楣』

而會不會變成以後走在路上只要聽到放鞭炮的聲音...第一反應就先趴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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