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為何要借完別人的東西後,又擅自借給第三人,然後最後被偷走。
我認為弄丟的人要負責,但是求償的人是樓主的小孩。
然後手機的主人也要向樓主的小孩求償。
這樣才是對的,哪有第三個人弄丟,結果是你兒子賠錢。
你兒子跟第三人都要負責,只是求償對象不一樣。
另外,老師的處裡確實是失當,但是卻也是一個可行的方法。
就像是連坐法一樣,誰亂借別人東西,弄丟一起賠。
這樣處裡主要是要讓借東西的人知道,借別人東西都要負起保管責任,弄丟的話都要賠。
最後,請樓主教小孩,不要亂碰別人貴重的東西,就算要借,也要在主人面前看,不要借離主人視線。
借完馬上還,絕對不要再借別人。
這才是重點。
至於,錢為何會常常丟,有沒有小偷我不清楚,但是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倒是真的。
要小孩子顧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你的小孩我覺得金錢觀念不重,都沒小心顧好,該罰,錢一定要隨身帶著,不要離開自己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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