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netkknet wrote:
閒聊~~~~如果生為...(恕刪)


有遺產可分要偷笑了....很多不幸的孩子還要被追債呢...
沒有寫遺囑就是均分,另外就是負債的問題,表面上有5000萬的土地跟現金但實際上他卻負債2億,到時候你們就必須承擔負債,如果你不缺錢拋棄財產繼承吧。
我設為主角的么子
已經年過50 是年紀較大一輩的事
他決定

2.分一些現金給出嫁的女兒就好(現金扣掉喪葬費/8)=(300-50)/8=26.8
土地不分 珠寶暗暗A下

因為是長子+以前老人家是他養 有發言權
...以前未出嫁的姊姊們賺的錢都是要繳回家的

話說 這長子還是那年代的高知識分子
科科....主角不是我啦

26.8 怎麼來
不要問我 他說這樣好聽
kknetkknet wrote:
我設為主角的么子
已經年過50 是年紀較大一輩的事
他決定

2.分一些現金給出嫁的女兒就好(現金扣掉喪葬費/8)=(300-50)/8=26.8
土地不分 珠寶暗暗A下

因為是長子+以前老人家是他養 有發言權
...以前未出嫁的姊姊們賺的錢都是要繳回家的

話說 這長子還是那年代的高知識分子
科科....主角不是我啦

26.8 怎麼來
不要問我 他說這樣好聽

現金跟珠寶的部分,沒有登記,比較簡單
土地的部分,除非其他姊妹都有簽同意書
否則,應該不是這個么子可以自行決定的

以我老媽(客家人,長女)的案件為例
外公外婆相繼過世後,老媽的弟弟(長子,也就是我舅舅)也是不想分給我老媽跟他妹妹。
但,二個姊妹就是不願簽名....

所以目前的狀況,似乎就是我舅舅繼續使用該土地(有蓋房子),但所有權是大家共有。
爭議留待下個世代處理....

以上是我聽老媽說的。有錯歡迎指正。
我家啊....
幾塊地..從我爺爺那代就開始共有...(三人..都去賣鴨蛋了...)
到我爸這一代...3男3女..別家我不知道...總數算15好了(有些也提早去賣鴨蛋了..)
到我這一代...(也有喝酒喝到去賣鴨蛋的...)
下一代...

所以..我家有1/3的1/3..(因為我姑姑們已經簽放棄書了...)
我爸也只打算給我...我姐妹也不想分....
不過.....那些也都不太能處理.....

那些土地的總價值....如果是澎湖公投開賭場前...總價應該能近億....
因為那時後一坪喊兩萬.....之前是2000.....
那時後有人提議要分割....我大伯也找人要買我家的土地....
只要我老爹同意...至少就近千萬入口袋.....
不過..我老爹不爽...

20年前他要照以前分配來分割...大家都反對(我家的地是比較沒靠大馬路的)
現在大家要分...土地切一切..照抽簽..(那些親友就沒話說了...)

其中一塊地還葬著我奶奶..等民國100年以後才要撿骨
誰敢先撿..自己去辦..好壞自己認...(這話一說..伯伯叔叔姑姑也閉嘴了...)

所以...等我有錢還是有塊地給我蓋濱海小木屋啦...
漲潮..走20公尺就能跳海了...
退潮要走1公里......

現在要大家處理好...大慨要30份同意書吧

有地上權..無所有權...其實沒關係...(讀了物權才知道...)
一樣能用地上權貸款...
只要不是附條件的地上權
幾乎就是無限使用...
但就是沒辦法轉買全部變現..也就是類似我老家的例子....
除非某一人將其它所有權買到手...或是徹底翻臉打官司
這一代通常不會賣..(因為有賭爛到...)
下一代可能也不會賣..(因為父母有交代...ex:我老爹就有交代我......)
下下代...有人要買...價錢ok就賣了...不過人數變多..價錢很難有共識



我爺爺分財產的方式,是分成土扡和現金兩大部分。
土地:共有7筆田地,兒子一人2筆,長孫1筆。現金均分成6份,三位兒子和2位女兒還有奶奶。
還有附帶條款,就是伯父因為有分到「長孫田」及現在住房子比我家和叔叔家都還要大,所以必需要提供住的地方給我奶奶。
結果爺爺過世約1年還是吵架,因為我伯父竟然把我奶奶住的平房以破舊不堪為理由拆了。他看準我奶奶不喜歡爬樓梯住二樓,自己一樓房間就夫妻兩佔著睡不肯讓,我奶奶有一段時間只好去住親戚家。
我父親和嬸嬸看不下去,就過去吵架。
後來我家出8萬,我姑姑出6萬,在我家前面空地,蓋一間約4坪大的房間給我奶奶住(我家一樓沒臥室)。

而我是我家的獨子,我姐和我妹從小就被父母親教育以後女兒嫁出去就不能回來分財產了,其實「一代不如一代」我父親分得我爺爺2/7的田地,和1/6的現金,說穿了也沒多少錢,加上我父親早年嗜賭,欠了賭債,老早就把一塊田地賣掉還賭債,能留給我不多。所以我心裡有打算,我母親那邊有一筆私房錢,正確數目我不清楚,至少超過100萬,這部分我姐和我妹很清楚,就給她們兩個均分,我則留那一塊田地和房子,將來退休可以種種水果或是有機疏菜怡養晚年。這樣安排的話,應該不會破壞兄弟姐妹的情誼。
cucubird wrote:
漲潮..走20公尺就能跳海了...(恕刪)


給溫室效應一點時間,再過幾年漲潮就可以直接在小屋捕魚了
TATAMAMA wrote:
給溫室效應一點時間,...(恕刪)



與其給他食物, 不如教他如何捕魚...
已經在替下一代著想,真是用心良苦
分遺產真的很尷尬,像有些姊妹早年就嫁出去了,嫁妝也很優渥(一棟房子),
父母與兒子同住扶養...平時過年過節才會送個禮回來,
要分遺產時會特別頻繁回來家裡坐...

像這樣怎麼分比較恰當?

談到錢..我想人都是自私的所以無解
kknetkknet wrote:
閒聊~~~~如果生為...(恕刪)

分割繼承所有的問題不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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