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WQ wrote:
忍不住氣、都還沒疊疊...(恕刪)


可惜~要抓通姦也難了~
不能隨便破門而入~不能任意偷拍~
不然就會變成非法搜證~

記得要抓要他們疊疊樂時才行嘿~
除非有腦殘的人修法把通姦罪改成通性交罪~
這時不用把XX放入OO~
任何東西弄OO或XX都是違法的~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曲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依法.重點不是拔不拔罐, 是有沒有辦法證明他們有性行為
就算他們說再跟外星人打麻將.也拿他們沒轍

依理...拔罐幹麻脫衣服...是要拔哪邊啊

不過破門而入.那證據就相當明確.跑不掉的
老爺別這樣~夫人會看到 wrote:
男女脫光光 稱拔罐 ...(恕刪)

沒事可以考慮學習 拔罐這種民俗療法...............真好用
escudolin wrote:
刑法上的所謂「通姦行為」

必須是婚姻關係存續中,配偶之一方與他方以外之異性發生生殖器接觸的性交行為
這種法條該改了吧... 不然乾脆廢了...

立這法的目的... 不就是要婚姻關係的人... 該守本分... 否則會破壞家庭...

有人可以接受... 自己的配偶與其他異姓裸身在一起嗎?

自己的配偶與其他異姓裸身在一起拔罐合理嗎?

相信沒有人會覺得合理... 只有笨法官們... 自縛於條文...

裸身在一起了... 有無生殖器接觸的性交行為重要嗎?

相信對婚姻生活的影響是一樣的... 而這法條立意不就是為了維護保障婚姻的嗎...

所以法條該改了... 否則笨法官們可走不出來...

也增加已受到害的另一半的負擔...

已深受另一半出軌傷害... 還要花錢找偵信社... 浪費時間人力...

不能違法取得... 還要抓姦在床... 時間要算的準... 真是難上加難...


escudolin wrote:
先進國家 , 都巳經把通姦除罪化了

像知名的老虎伍茲
是嗎?如果沒關係... 老虎伍茲也不會這麼慘...

***

外遇通姦坐牢一輩子! 密西根州法令重懲偷情男女

婚姻當中出現了第三者,真的是罪大惡極嗎?美國密西根州法院最近通過一項法律,若是外遇罪證確鑿將可能被判無期徒刑。過去在巴基斯坦,倘若女性劈腿,甚至可能被人用石頭給砸死。

美國密西根州最近通過一項通姦新法令,任何通姦發生性行為的男女,一旦罪證確立都將面臨一級性侵害罪,最高判處終生監禁。

目前密西根州的法律仍然將通姦罪視為重大罪刑,然而自1971年到現在,密西根州沒有出現通姦案例,這項新法上路,或許能給遭背叛的另一半一個公道。

在巴基斯坦,若是女性發生外遇,下場也很可怕,村民可以用石頭砸外遇婦女,就算打死也不違法,不過,這樣的沉苛舊法遭到不少抨擊。伊斯蘭教保守派人士說,「在伊斯蘭國家,當你制定一個法律要涵蓋伊斯蘭教徒時,你應該考慮伊斯蘭的教義,總統穆夏拉夫沒有考慮到這一點,現在女人隨便就可以控告一名無辜的男人。」
escudolin wrote:
刑法上的所謂「通姦行...(恕刪)

感謝!又長知識了

那我國還有什麼法可以對付這樣的狀況嗎?
可以告違反夫妻誠信、妨害家庭、妨害風化善良風俗之類的嗎?

不然無法可治實在很奇怪...= =
看01上的反應也知道大家都不太能接受吧

那2個徵信社的真是衰到極點
判蠻重的...
感覺去強姦強劫都沒判那麼重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25/78/20zuz.html
法官認為,考量黃妻為查明丈夫不忠才強闖私宅,情可憫恕,給予緩刑2年;徵信社業者余惠民、許哲瑋分別判刑4個月及80天,3人均可以罰金1000元易科一天。
waroro wrote:
目前密西根州的法律仍然將通姦罪視為重大罪刑,然而自1971年到現在,密西根州沒有出現通姦案例,這項新法上路,或許能給遭背叛的另一半一個公道。


紅色字體可以解讀為"密西根州人從1971年至今無人通姦"嗎?
不知道有沒有密西根州人出來說明一下
看來,台灣的律法病得不輕~~再不修法,只會讓百姓更對司法不滿
大家好,很高興在此相遇~
當然無罪!

徵信社社員用暴力手段取得的照片
怎可能可以當成證據?
誰知道該女是不是被徵信社社員用強迫手段脫光的?
哦哦~
拔罐器將成為熱門暢銷貨品
有可能會造成市場缺貨或漲價,
趕緊來去買一組放在包包裡備用!
理性與感性的掙扎~理性說:冷靜點... 感性說:勇敢些!!

cutter3231 wrote:
拔罐器將成為熱門暢銷貨品
有可能會造成市場缺貨或漲價,
趕緊來去買一組放在包包裡備用!
需要買拔罐器嗎?

用口對機機拔罐... 應該不算"性交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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