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aussshoestring wrote:萬一哪天你也被誣陷個...(恕刪) 那天你親友是受害者!你也做做好人,放他出去! 讓他將你這唯一活口也宰了吧!冤獄一定有,但是因此判死刑,我覺得那是"越獄" 的電視情節!
什麼人權不人權的...搞得好像無辜受害的人都白死一樣該被處死的就處死吧!就算死刑犯已改過向善但終究還是犯了無法彌補的過錯,難道這些人權團體都沒想過受害家屬的悲痛,感覺像是受害者死掉活該一樣!今天要是死刑犯不被處死真不知道未來法律還有什麼制約能力?讓強暴殺人這些事件更加惡化做了這些事情也只是進去吃免費的牢飯而已!
王 志煌:進行毒品交易後,槍殺與其交易之2人 並將毒品及販毒款300萬 元皆奪走後逃逸他算不算是替天行道啊??如果是罪證確鑿的,該執行槍決的就執行槍決。如果是仍有爭議的,也該要弄個清楚,以免錯殺無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