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過新聞報導,想想或許虐待動物是不齒的行為,但是這些保護動物的團體會不會太無限上綱因為街頭的流浪狗是誰造成的?還不是你我這些人棄養所致,如果真的愛狗就不要任意丟棄!不過呢?當街拿雞蛋砸人也說不過去吧!有時候看到這些團體蠻........
新清烏龍屁 wrote:若有證據,就直接報警...(恕刪) 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認為自已有權利可以這麼做??更何況這麼大辣辣的在鏡頭前面還不知收手??這麼小的事,也不知為什麼記者可以這麼快的到達現場難道記者是他們帶去的嗎??譴責暴力…最負面的不良示範…以前是要多看新聞,增廣見聞…現在是都不能給小朋友看了天天都是些五四三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