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ifan wrote:
胡市長都被看破手腳了...(恕刪)
去告阿,但真正的弊案在這裡
高雄市政府斥資三億八千多萬元架設太陽能路燈,不僅造價昂貴,也沒有省電功能,又傳出招標弊案,市府承辦人員因而遭收押
高雄市府自民國九十二年起,開始在在四維、五福、民生、民權、新光、九如、河東等七條主要道路,花費三億八千九百多萬元,架設太陽能共桿路燈。
太陽能路燈共桿,就是把路燈、交通號誌及寬頻訊號設施結合在太陽能路燈燈桿上,但是這種路燈造價昂貴,舊式路燈一盞價格才一萬五千元,共桿路燈一盞造價超過三十萬元。
市府並稱,太陽能燈桿省電,只是太陽能產生的電能,只能用在共桿路燈頂端的藍色燈及速限交通號誌,路燈、路標、紅綠燈還是要通電才會亮起來,並未省電。
事實上,九十一年,高雄市的電費一億三千九百六十萬九千餘元,架設太陽能路燈後,電費增加到一億四千二百六十五萬餘元,不但未省電,還增加了三百多萬的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