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擬修法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PT2006 wrote:
叫那些反死刑的出錢養...(恕刪)


如果廢死刑能增加西方國家對台灣的認同,那台灣得到實質利益隨便也比那幾個人渣的飯錢多得多。
根本是賺錢,那需要增加開銷。
終身監禁也是有其風險的
哪天像海地一樣
監獄倒掉一推終身監禁瘋子跑出來
那是誰要負責呢?
Recollect wrote:
終身監禁也是有其風險...(恕刪)


弄個"隔離島"也許不錯!!
怎麼這一篇支持死刑的人火力那麼小呢
阿那個要我回答你兩個問題的仁兄
您要不要去問一問現在這個法務部長啊
傳說傑斯特 wrote: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中...(恕刪)


與其這樣還不如放到荒島去玩大逃殺

反正不是愛殺人
ccl5988 wrote:
之前的一篇文記得叫網...(恕刪)


之前某知名大學法律系教授的言論就讓人明顯看出有廢死刑的目標,就是不敢提出來,現在看來是好時機,反正也吵得夠開了,弄個終身監禁絕對比目前的死刑實用,使用率一定高很多。
前幾天有轉到公視,
剛好在播一部影集吧,雖然覺得很像記錄片!

就有提到相對無期徒刑跟絕對無期徒刑,
絕對無期徒刑,永遠不能假釋,連州長說情也沒有用!
相對無期徒刑要關上四、五十年才能假釋!
台灣刑期的上限也太短了吧,至少也要像美國一樣,關個四、五十年!


不過死刑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有些人是死不悔改的,應該給他砍掉重練!

只要"逐步減少死刑"+"終身監禁"就不一定要"廢除死刑".
可以把死刑供起來,遇到非死不可再說.
日本不就是搞這套.


這麼會作官也是百姓之福.
突然想到
也可以每月派個幾個死刑犯~到警察訓練學校~當人肉靶子
讓菜鳥警察練練槍法...體會打在人肉上的感覺~這樣以後對付犯人的時候也不會手軟腳軟
阿如果打在致命部位死了就算了
沒死的話
就隨便碘酒擦一下~~傷好了繼續當靶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greg6143 wrote:
所以說王清峰下台的真...(恕刪)


關鍵是馬英九拉, 其他的人只是替死鬼
馬英九本身就廢死, 現在他當總統不用在第一線被砲轟,
自然可以施展他的"理念"了
http://www.flickr.com/photos/li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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