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保了1000萬第三責任險,也是擦撞到機車騎士,醫院診斷證明是挫傷,
談合解雖然鑑定結果是3:7(對方有超速),但保險公司也說只要有單據的全賠,另外再加6000元。
對方因為沒什麼大傷,機車也沒壞,完全拿不出任何單據(只有幾張門診單),但要求6個月薪水,
保險公司當然不甩他,直接要求調解。
對方也不簡單,因為若這樣下去最多只能拿到6000元,所以調解時就以刑逼民,講價到5萬元。
保險公司就私下對我說,上法院其實對保險公司沒差,反而會賠得比較少。
只是民事部份法官判多少保險公司全賠,但刑事部份要自己承擔。
旁人喊燒叫別人上法院解決,就算法官判無罪一毛錢都免賠又如何?
光出庭、等判決的心理煎熬不用說,若運氣不好來個過失傷害二個月得易科罰金,
罰錢事小,背一個前科也無所謂嗎?
最後花錢消災,自掏腰包賠了4萬4(保險公司出6千)。
或許有人覺得我笨,但至少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當作學一個教訓!
jiawen7 wrote: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你可以參考保險公司的條約.
基本上應該是可以給付的
汽 、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條款
[給付項目]第三人傷亡責任給付、第三人財損責任給付
1、看護費用:
• 超過強制險給付以外的部份。
•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
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3、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4、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5、精神慰撫金:參照被害者之身分地位與工作收入、
以及對家屬之影響程度與當地習慣等因素給付合理金額。
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1-6項補償須以雙方之肇事責任而論,並非百分之百。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jiawen7 wrote:
首先感謝大家的回覆....(恕刪)
我個人建議不要自己包紅包給對方,
這不是說太冷血,而是你已經有保險了就叫保險公司出吧,
因為往往你私下包紅包,對方會覺得你有錢,
順便就敲你一筆,不要把人都想得很好,有很多人真的會這樣做,
今天你有請保險公司處理,就積極的去督促理賠專員來處理這件案子,
通常你越積極,他們就越動的起來(這是人性阿)
你如果真的想私底下包紅包給他們,那等和解書簽了再說
不然很多變數,會搞的你煩死
我簽和解書當天,對方說都是保險公司陪,也要我意思包個幾萬給他們,
幸好我有請調解委員,而且在警察局辦,
當下調解委員就直接阻止他們,調解委員跟他們說,
保險公司是我的花錢請的而不是大家的,所以保險公司賠的錢就是我賠的錢
不應該這樣跟我在要求。
所以建議你不要私下包紅包給對方,因為這樣只會增加你和解的困難
看他精神賠償一開口就是十萬,不難發現就是想敲你一筆,賺個車禍財
今天有保險公司,你就一切請保險公司處理吧,理賠專員是有權限可以給付精神賠償的,
這方面不需要你自己處理
其實醫療收據部份都還好,難斷定的是休養期間的損失,這部份比較有空間可以談的,畢竟你也不清楚他車禍後的狀況.對方家屬的要求一定會有參雜一堆意見,這個工作損失要你賠,那個精神損失要索賠多少錢等.
我覺得很多人都會覺得,保險公司應該把這件事搞定,你不用管那麼多,可是你要知道,保險公司向來都是照章行事,醫療賠償有一定的金額限制,遇到覺得對方獅子大開口的時候,保險公司也不會接受.這時會告訴客戶以拖的方式處理.
畢竟他們遇過太多這種獅子大開口案件,他們也知道,這些件到了民事庭後大概都是賠償很低的金額.
根本不怕你來告.而且被告的也不是保險公司!
但是如果對方提起刑事告訴,一般人可能就會慌了,會覺得對方太可惡,用這種方式來脅迫賠償,
保險公司會對你的刑事告訴有幫忙嗎? 並沒有,他們只負責賠償金錢部份,民事他們可以幫忙處理,刑事被告是自己要去面對的!
自然接著會趕快到處去問人,上網找答案,怎麼辦?
其實大家也都知道是錢的多寡問題,但我覺得車禍發生後,兩邊應該多想一下,這不是零和的遊戲,雙方都有誠意想解決的話,就儘快的多談談,一次,兩次,三次都可以,重要的是要合情合理.
可以請保險理賠告訴對方,要對方準備好哪些收據跟證明,要去哪裡請證明,這些細節要釘著理賠去走,不然就會拖時間,對方就會覺得沒誠意!
第三人責任險的賠償是不可能滿足每個受害者的要求的,因為每個人的狀況不同要求的不同.
即便是民事庭判下來的金額也不同,因為要考量雙方的損失以及能力.
我覺得你應該不要抱著我繳了保費,就都給保險公司處理的態度,要主動的找你的理賠談,談進度,談保險公司可接受的金額.
畢竟有人受傷,大家都不願意,誠意解決是上上策
妳們已經上法庭了嗎?
我可以直接跟你說你上法庭的結果,因為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 條第1項第7款 )
所以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妳們未達成和解
你一定會被起訴(或者被簡易判決處刑)
一般來說大概是判2到3個月(如果到院方後仍未和解,緩刑機率非常低)
就算給你易科罰金,1天1000元,所以換算後你繳給國家大約要6萬到9萬
接著,對方還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此賠償金額另計。
可能有人質疑為何我說的如此篤定,哀~我只能跟你說,如果我的說法你認為不值得參考,您也可拼拼看~
很抱歉帶給你這麼糟的消息,坦白說,我很想跟你說你有其他的方法,但是很難
所以你衡量一下和解的可能性與否
但不是說你叫要白白的被獅子大開口,原則上妳可以請對方提出薪資收入,讓保險去出險,盡量達成和解
若沒辦法,就能到地檢去了,到時後承辦檢察官可能會協調一下(但要看運氣,有的未必會幫你協調)
記得,萬一對方提告了,到法庭時千萬別忘了"溫良恭儉讓",對你很有幫助的。
PS:上法庭前對對方的關心,或付出,記得都要轉化為證據。(例如:錄音,繳費單據)萬一和解不成,到了法院可以爭取到量刑部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