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gyu wrote:
如果單純的是元素相同...(恕刪)


金魚的畫法不就是這樣嗎?那名畫家有的畫稻田農婦或風景,不就都是抄襲....

500w還真的蠻高的,也許那位自創原作她想要提高自己的身價吧,或許也想
找一份好工作吧

文創業總是多少會有重疊類似的作品,這樣是告不完的.....難怪蔣先生會很生氣,
但我喜歡這樣的人有話直說,反正我想大家也知道他的說話一向很犀利不是嗎?

加油囉澄果
律師提出的300w 500w高額和解金是因為可以抽%嗎
伊娃娜西 wrote:
報紙都已經說了300W500W是律師開口的不是原告-.-(恕刪)


律師要求,她事後有反對阻止嗎?
第一次300萬不知情,第二次500萬也不知情?
不論如何顯然她也不反對,不然律師哪會從300萬升到500萬?

澄果及蔣先生的行為讓我覺得很差勁且不自重,但女學生的貪心也讓人不認同。不要告訴我那是她應得的,她的魚真的沒那麼值錢!!!

總之,兩邊的行為都令人厭!!
伊娃娜西 wrote:
報紙都已經說了300W500W是律師開口的不是原告-.-原告根本沒有插口要賠多少......(恕刪)

律師可以不經當事人同意,自作主張決定要開口要多少?

我沒請過律師,請有經驗的大大指教一下這種情形合理嗎!
養樂多殺手 wrote:
律師可以不經當事人同...(恕刪)


如果我是原告.我又不是律師.當然是相信對方的專業.應該不可能會有"律師說這個價錢我覺得太高所以我要反駁自己的律師"這種想法吧=口=!?
也許是律師和他提議這個價格和他說明原因.原告也理解律師的說法.我們不是當事人也不知道情況是怎樣
不要隨便揣測別人的想法.說人家想紅獅子大開口貪心什麼的

另外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橙果已經不是意圖販賣而是直接將圖拿去賣了.成交價目前還未知
也已經有其他人說開口的價格一開始滿天亂喊是正常.到最後不可能那麼高.律師大概也知道所以才會喊那麼高吧
告別人沒有人會在一開始就貶低自己把價格開的很低的.看看那些互告的案子.再誇張的價格都有

連蔣先生一開口都一千萬啦~不是嗎反正說說而已沒關係啦~最後還是看法官阿
橙果風格向來都是

要不要來隨你

收費比一般同行高

那為什麼業主又愛找上他們?

因為蔣先生相當會行銷,尤其擅用媒體

因為他的蔣家後代光環,所得到媒體關注

又值多少錢?

結論是

這次的行銷包裝

大成功

500萬?

你花個800萬都不一定有這種廣告效果



如果橙果因此獲利500W是可以要求500W的賠償.

但是, 如果沒有獲利, 可能也賠沒有幾快錢吧!!

只是, 相似度真的太高了.....
伊娃娜西 wrote:
陳玥呈表示,九十六年底她發現丹比喜餅櫥窗上貼著和她創作一樣的圖案,原以為是和她共同創作的同組同學流出,後來查出是橙果公司設計品,她認為太像了才提告訴。她說,就算畫同一種動物,也不可能型態、角度、方向都畫得那麼雷同,至於三百萬元、五百萬元和解金是律師提出的,當時她並不知道。

當時不知道,所以告上法庭後也不知道,是曝光後才知道的嗎?

我對第一階段"當時不知道"就有存疑了,業主是什麼都不用知道的嗎?這麼相信律師喔?

伊娃娜西 wrote:
如果我是原告.我又不是律師.當然是相信對方的專業.應該不可能會有"律師說這個價錢我覺得太高所以我要反駁自己的律師"這種想法吧=口=!?
也許是律師和他提議這個價格和他說明原因.原告也理解律師的說法.我們不是當事人也不知道情況是怎樣
不要隨便揣測別人的想法.說人家想紅獅子大開口貪心什麼的

也已經有其他人說開口的價格一開始滿天亂喊是正常.到最後不可能那麼高.律師大概也知道所以才會喊那麼高吧
告別人沒有人會在一開始就貶低自己把價格開的很低的.看看那些互告的案子.再誇張的價格都有

所以我才不喜歡那些未開化國家的心態,都喜歡漫天喊價讓人家來殺,變成不殺是凱子,
更別說目的或許就像樓上說的花八百萬都沒有這種宣傳效果,

另外我也很不認同伊兄特地註冊來回覆金魚的相關事件,如果你認為你說的是對的,就請用原本的帳號回吧,,,
大酥團最高絕學,無視大法,,,
晴天miyata wrote:
金魚的畫法不就是這樣嗎?那名畫家有的畫稻田農婦或風景,不就都是抄襲.......(恕刪)


不要說不同人了,就同一個人網友自己可以試試在不參考其他樣式的情況下
自己徒手分別各自畫兩次魚的外型,而且途中都不要參考畫過的那張
畫完兩張再疊起來看看,相似度有沒有辦法跟事件兩造一樣~
weison1207 wrote:
當時不知道,所以告上法庭後也不知道,是曝光後才知道的嗎?

我對第一階段"當時不知道"就有存疑了,業主是什麼都不用知道的嗎?這麼相信律師喔?



相信律師?個人覺得她是用律師來當要錢的藉口;可是貪心這件事是無法抹煞的。

weison1207 wrote:

所以我才不喜歡那些未開化國家的心態,都喜歡漫天喊價讓人家來殺,變成不殺是凱子,
更別說目的或許就像樓上說的花八百萬都沒有這種宣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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