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m wrote:你說的沒錯, 我也是...(恕刪) 呵呵~~我都會在5/1或2號就立刻抓報稅軟體,然後查我到底是要繳稅還是退稅.若是要退稅,當然毫不遲疑馬上申報.若是要繳稅,就立刻存檔.然後去看哪一張信用卡的結算日最晚,接著就慢慢等,等到信用卡結算日後才繳稅....我想,身為小老百姓,不免會對錢斤斤計較,尤其是這每年一次的強迫支出.所以,大家都會用各自的方式能省則省,能拖則拖.會那麼多人擠在最後一兩天,其實是可以理解的.
我也有疑問自己想要擠最後一天繳幹麼還要怪人家網路塞車?還有為什麼要開放晚兩天繳不用罰?如果為了賺利息而必須罰錢,還會有人晚兩天繳錢嗎?那既然要開放兩天,那幹什麼不說繳稅日期到6/2就好了?這樣會繳起來比較爽?(耶~我超過了兩天才繳~可是不用罰~爽??????)
不務正業 wrote:還有為什麼要開放晚兩天繳不用罰?如果為了賺利息而必須罰錢,還會有人晚兩天繳錢嗎? 這個不是『開放』啦這個是道德瑕疵啦因為稅法規定,延遲繳稅『逾』兩天要加徵1%的滯納金,所以,很多人想要多賺那兩天的利息,就刻意晚繳稅嘍
tommycheng wrote:另外列舉扣除的單據,一定要正本嗎?去年明明有寄出去,結果稅務員硬是說少一張,只能啞吧吃黃蓮… 不用一定要正本,另外對稅務人員也不用太客氣,有些人真的是來找碴的。之前在外租屋時,報稅時都附發票了(發票打明是房屋租金),還打來說因為我沒附租約,叫我補寄,不然要補稅…我就開罵了…小姐,你搞清楚,要租約是要確認是否承租房屋和租金多少,連發票都給你了,上面也寫明了是房屋租金,你跟我要租約?你是來擾民的嗎?可以請你主管來溝通一下嗎?國稅局小姐:你這麼說也沒錯啦!租約不用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