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台中小康 wrote:
請看清楚,
我說的是,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第一款規定有關身高限制規定明顯牴觸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
有看的很清楚
不過討教不懂之處是不是就是攻擊樓主的專業????
何必動不動就讓人覺得別人問的都是白痴問題,好唄~


就業服務法第5條:......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公務人員考試法是法律不是規則,沒錯吧?
→其他法律包括公務人員考試法,沒錯吧?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公務人員考試得視需要實施體格檢查。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由考試院定之。」,沒錯吧?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三條規定訂定之。......,沒錯吧?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規則→未牴觸→公務人員考試法→未牴觸→就業服務法

我的表達,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強
但這樣表達應該足夠說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規則→未牴觸→就業服務法
而不是像樓主說的直接拿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來看有無牴觸就業服務法

如何,有錯還請專業的來說明!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台中小康 wrote:

我家女王帳號,從那次後,從來沒碰過,我也是啊。

你用不用分身關我屁事與此主題何干,

你夠專業的話再來討論此話題,

就怕你不懂。

吃飽撐著沒事做 wrote:
看看自己就好啦

當初你常常嘴砲別人開分身,結果自己還不是開分身被抓到,您自己開分身開的好像理所當然

只准自己開分身,不准別人開分身....是否為同等道理

說真的,我怕你看不懂話題是啥,咱體諒你

特地用紅字劃重點起來給您看一下

在對照一下您的標題,別傻傻的,自己po的標題,自己卻忘記

至於專業,恩~~~~我不太會引用錯誤的法律來凸顯出自己的"專業",這點我輸了

台中小康 wrote:
你還真高尙。...(恕刪)

至於誰先離題........誰先提我用不用分身的??

鬼打牆囉
天天白日夢 wrote:
有看的很清楚
不過討教不懂之處是不是就是攻擊樓主的專業????
何必動不動就讓人覺得別人問的都是白痴問題,好唄~

白日夢你太認真了,咱們法律小康,可是聞名閒聊版的捏

想當初這篇文章....小康一人獨戰群雄,結果.....引用錯誤法律,反而被轟,最後...被挖出分身被停權
台中小康 wrote:
最近華航因公佈招募條...(恕刪)


Welcome to Taiwan...
你第一天住在台灣嗎??
凡事習慣就好
吃飽撐著沒事做 wrote:
白日夢你太認真了,咱...(恕刪)
我覺得勞工局表達的很清楚啊~
為什麼樓主會有疑問
是不是兩個法律位階高低不同而我不瞭解
結果問一下變......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但這樣表達應該足夠說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規則→未牴觸→就業服務法
而不是像樓主說的直接拿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來看有無牴觸就業服務法

讓我想起了一項職業...."可能是題外話"

就以現在最夯的警察來說

警察的福利,適用勞基法嗎?? 不適用吧

勞基法規定每週工作時數多少?? 在看一下警察工作時數多少??

據我認識的警察朋友,老早就遠超過勞基法的規定了

跟監工作時,有時候是算天數,而不是算時數
警察體檢的問題
之前大法官就提過類似的解釋(色盲者不能就讀警大)
認為警察從事的是特殊的工作
有必要存在著合理的不平等
所以警察從事人員體檢規定並不違憲
大法官解釋效力等同憲法
這應該可以類推適用吧!

再者,如果這一行業不限制身高
照樓主說法
一位身高九十九公分的人
他的空手道很厲害
他很會開槍
他很會開罰單
他應該也很合適當警察嚕!
吃飽撐著沒事做 wrote:
警察的福利,適用勞基法嗎?? 不適用吧
公務員
公立學校老師
軍人
......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公務員公立學校老師軍...(恕刪)

是阿,一般人都知道,特定工作有特殊的不合理規則

誰知道樓主提出的論點,是何種觀念??

凡事都要推給政府官員,哀~~~~
真是無聊
沒事找事作

老實說
考警察的身高限制並不高
男生165耶
又不是180
大約80%的男生都可以符合吧
我覺得這樣的限制很合理

如果想要當公務人員
還有很多選擇
何必拘泥於一定要當警察
更何況現在的警察名聲並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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