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積分:7分
文章編號:1219140
問題一:18歲就有2各BABY =>別跟我說她很喜歡小孩..所以一生再生
問題二:喜歡上14歲的小男孩 =>自己有二各小孩不夠..還要再幫別人養小孩??
初步判定:此女屬為愛往前衝的類型...不計成本..不計代價的"夢幻逸品"..
即使你准她回來,一年 二年 三年後...搞不好她又遇到她認為值得她往前衝的對象
那樓主不就好玩又好笑了??
18歲就能生二各BABY..外加喜歡14歲的小男生...然後再來哭訴
她現在過的很苦...用常理常識外加屁股膝蓋來想想...這一切不都
是她自找的嗎?如今只不過希望你當她跳脫出現狀的門口...樓主
您可千萬別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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