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alsos2046 wrote:
基本上嫖不是罪! 說...(恕刪)


也是
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算他倒楣吧..
被狗仔盯到

人怕出名 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
小弟猜測, 應該是記者接到雞頭爆料通知,
趕過去Motel附近時, 發現嫖妓者已經開車出來了,
比他想像中的"快"太多.........

所以才來不及拍到正面照, 只能在後面跟拍...
結果拍到妮可下車照片

然後又去嫖妮可, 順便套話當證詞後....

就這樣報導了!



前面16通電話錄音好像記者是五月才拿到,
去翻先前的跟拍紀錄才比對出二月那個流程照片!

六月可能也是錯過沒來得及趕到現場, 嫖客已經離開, 又沒拍到..
(原因是因為嫖客是快槍俠???)

結論, 除非24小時跟拍, 要不然拍這位"快槍俠"肯定來不及!

要怪記者不夠堅持24小時跟拍??
還是要怪這個嫖客太快???



jackalsos2046 wrote:
誰會把兩百多萬的車借朋友的朋友呀?


應該說誰會借兩百多萬的車給朋友去召妓 而且不只借一次 平均兩星期一次

有錢真好 有錢真好 有錢真好 有錢真好 有錢真好 有錢真好 有錢真好

LibraC wrote:
要怪記者不夠堅持24小時跟拍??
還是要怪這個嫖客太快???


根據記者後來親身採訪,
應該是要怪妮可太會搖.....
尤其是一想到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就搖得更.......
還有人記得舔耳案嗎
當初舔耳案
媒體炒的比現在還兇
還有當事人跟立委出面開記者會指控
全國幾乎每個人都認為涂醒哲已經被咬的死死了
肯定就是他犯的
但是沒想到最後卻是一朝翻盤
不知道這次結果會不會翻盤
我真是猜不透你阿 wrote:
還有人記得舔耳案嗎當...(恕刪)


這會不會就是嫌疑人士 所要的結果....
稿的模擬兩可
...
到最後投票前才公布資料
這樣就變成被迫害者了...


我真是猜不透你阿 wrote:
還有人記得舔耳案嗎
...(恕刪)


現在我知道奇美小護士叫做妮可...
妮可 致中 周刊 各取所需
其餘的人 只有看人吃米粉喊燒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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