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笛手 wrote:請拜託一下,要死也麻煩去一些不會妨礙到別人的地方死為何自己要死,卻還要到捷運站這種會嚴重影響到大眾權益的地方來搗亂??...(恕刪) 樓主你講話很不厚道中華民國哪條法律規定人還要在哪個地方死每個要自殺的人連生命都可以不要了,他還會管那麼多嗎?跳下去死的以後屍體在分好幾塊那樣會讓你感到滿意嗎?
風笛手 wrote:( 附註:我只知,若沒跳死的、救起來以後,會予以非常嚴厲的重罰但若跳下去就剛好被列車給撞死的,是不是就莫可奈何,沒辦法罰得到??? )...(恕刪) 就台北捷運營運規定......有死沒死都會受到高額的營運損失補償+額外衍生費用(如加班接駁車)!!看停駛時間而定,至少上百萬!!只是說先前看新聞,應該說台灣人或中國傳統道德厚道還是......捷運公司都傾向不索賠的,沒死的,就繳個幾千元罰金,死的可向家屬追討賠償,但到目前為止,北捷是一概不追究的!!
千年之夢 wrote:樓主你講話很不厚道中...(恕刪) 人家講的本來就沒錯死不死是自己的決定幹嘛在最後一段都還要連累別人厚道?我看你是事非不分錯就是錯 人死了 也不能改變做錯事的事實要死就低調去死一死 不要在那邊造成別人麻煩自私
titan 200711 wrote:我看你是事非不分錯就是錯 人死了 也不能改變做錯事的事實要死就低調去死一死 不要在那邊造成別人麻煩自私...(恕刪) 人不自私,天誅地滅是非不是你說了算,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站在你的立場你覺得他自私,站在他的立場已經無所謂了,而我的想法是你可以去罰款(甚至去扣他的財產)但譴責一個對生命毫無希望的人真是沒有意義
社會怪怪的人都往生了還要罵真是冷血難怪他會有輕生的念頭很好奇哪裡才不會防礙到社會跳樓說浪費社會資源跳河又說造成環境汙染在家自殺又說害房假下跌上摩鐵老闆又說沒人敢住在大馬路也說害人出車禍請問是要到公墓自己挖好洞再把自己埋起來嗎???或許他晚上會找你說聲抱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