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9 wrote:與其貸款40年乾脆立法每人20歲成年之後每年繳國庫6W..且每年3%增加......繳到掛點為止...(恕刪) 目前小孩子一生出來....什麼事都不做...就是負債14萬了(國債)
40年必然阿 .....薪水沒漲地皮房子狂漲然後呢 ?買不起房子...當然就來這招...40年 囧今天還看到一個更有趣的一篇講說景氣復甦然後看它前10大需才行號 ......10個7個是房屋仲介 .............................前五名通通都是 ........................一整個無言 其他三個好像是速食店
堅果餅乾 wrote:大家買房子 會不去貸20 or 30年 反而貸40年 讓銀行再賺10年利息嗎??...(恕刪) 買房子當然是去貸40年期,由銀行出錢買房子卻掛你的名,每個月繳最少的錢,保留最多的收入預備做轉投資,
堅果餅乾 wrote:大家買房子 會不去貸...(恕刪) 我有個疑問耶為什麼政府是推這些吸血鬼(銀行)出來借錢給民眾難道不能拿政府的錢來借給民眾嗎???這樣不就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了啊SORRY~只是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