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iya936 wrote:六人全部被依涉刑法殺人未遂、妨礙公務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我覺的法官要重判,可以隨便打人的嗎?還用球棒…恕刪) 日本時代 打警察 逮到人時 就在原地 就地正法!! 還什麼移送法辦!!! 個人認為都是一些網路線上遊戲害的什麼打怪的!! 然後就拿到現實上 自認為打警察就好像是在打怪一樣
flanagan wrote:小弟沒有那麼年輕...真是感謝您的抬舉小弟就是警察調教出來的....感謝警察大大的調教喔 您天天遇到的是您的父母、同事怎麼不說您的親朋好友調教的好??borizon757 wrote:當警察的人 因該是他老爸媽上輩子造了什麼孽吧~ 會說出這樣的話,我想自己本身也沒有好到哪去
flanagan wrote:小弟沒你那麼好命...貼文好像有點逆轉...現在好像不需要以1當百打人當然不應該....只是警察大大的態度稍微改變一下也許結果完全不同 加油,好嗎記得,要公佈您居住的住址,蠻多人認為您的態度不是很好flanagan wrote:貼文好像有點逆轉...現在好像不需要以1當百 看樣子不只是邏輯有問題而已
我第一次看到這個新聞,是文字報導,看一看我是覺得那個警察應該是偵查〈刑事〉的小隊長...再來看到,是電視新聞,新聞開始記者圍著要被帶進警局的嫌犯,就問了說~你不知道是警察嗎?.......從這兩個訊息,也就是得到說一般刑事人員,都是穿便服,所以...!那些血氣方剛的年輕人,根本不會去仔細問他們是誰,礙到他們當然就是打!結果沒想到打的是警察...說真的,可能是警方覺得來不及而沒有先通報請求制服員警到場支援,直接就要攔檢,但以他們外表上並沒有明顯可辨識的特徵〈穿的是便衣,偵防車又是一般的車色〉,只有嘴巴說他們是警察?!問問各位你們也是否相信...
remo2919 wrote:說真的,可能是警方覺得來不及而沒有先通報請求制服員警到場支援,直接就要攔檢,但以他們外表上並沒有明顯可辨識的特徵〈穿的是便衣,偵防車又是一般的車色〉,只有嘴巴說他們是警察?!問問各位你們也是否相信... 應該先出示證件只是就算今天警察的角色是路人,也能這樣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