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認為,撿到錢就應該收取報酬,掉錢的人也應該立刻繳錢

天化 wrote:
各位請想,如果收取酬...(恕刪)


好奇怪的邏輯
如果我吞下來 就可以拿到100%的錢 如果我繳回去只能拿三成
我為什麼要招領???

只開個三成的條件 我可以多賺剩下七成 我為什麼要還??

反正現在撿到東西被抓到 只要你東西還拿的出來還人

被告侵占的比例好像也沒多高

就拼一點 撿個十萬塊 撐個幾個月 錄影帶都洗掉了 再拿來用不就好了

三成 就一定會讓人路不拾遺??? 別傻了....



我大部分贊成樓主的標題,畢竟道德是很模糊的概念,很難定界線,就像有的國家可以有天體營,有的國家只要婦女露臉就是傷風敗俗,一頓毒打....

何況,法條都已經清楚的定義拾獲者可要求三成的權利,如果拾獲者合法主張權利被批判,那就表示法律反而陷依法行事者於不義...

至於這行為是不是貪念?誰不貪呢?炒股炒房賺取暴利的不見得道德就比較高尚(尤其是有特殊方法的),也沒看有人批評他們貪...
不止是拾金不昧值得推廣,路不拾遺更是最高標準,
從某方面看,樓主的說法,我雖不贊成,但可有一半是能接受的。
1:拾獲者很窮困潦倒,我願助一臂之力。(三成)
2:拾獲者為小朋友,我願以鼓勵的方式,讚美他的誠實。(三成)
我是沒有幾百萬可掉啦,掉了幾萬,不會要了我的命,別人我就不知道……
前幾星期鬧的沸沸揚揚,背後原因我認為不是合理的要求報酬,
而是他背離了普羅大眾,對高知識份子的社會價值認知的期望。
回前面的發言者:

1.如果是我掉錢,我二話不說就繳錢,還會很高興的向他道謝

2.道德勸說很棒,但是沒有效果,請看別樓:國中生都敢打人,你還想道德勸說什麼?
3.講好聽話很簡單,在網路上自認為清高很爽,但是解決問題才是重點,
我用我的同理心去同理別人,所以我希望用三成的錢來消災,若覺得台灣道德高漲的人,請想想你掉過的失物是不是全找回來了?
轉眼就10年了
蠻有趣的概念

換個例子講好了
現行法令規定自首可以減輕刑罰
請問
犯罪的人自首的比例有變高嗎!?

其實應該兩邊的意見都採納,一方面繼續維持拾得者可以要求報酬的法律(要到幾成這個再討論),
一方面要努力建構一個可以讓人人都對這種主張引以為恥的社會。這樣的社會不只是道德標準要夠高,
更重要的是讓人身心都夠富足所以不會去想要身外之財。很難就是了。
三十幾年前我掉了5000 回這版的應該都還在陰陽界等候發落 我心裡有多痛
我家人我親戚臨居店面老闆幫我找 還是問不出所以 那是我存了不知有多久的錢
別小看那5000 小孩子要幫忙做家事和看店 過年時賺親戚鄰居那些抽牌要去店裡掛的 一丁一點慢慢存起來

掉錢不難過嗎?長大掉錢100-200沒關係到千 但有的一掉是掉了多少 樓主你要感受別人的痛苦
以前我在公車揀到個皮包送到警察局 結果通知到學校 日後失主不知怎查的到我家地址送一張卡片給我
我感到很窩心

你如果覺得揀到東西不是好事壞事 那你大可去索求三成或不還 因為現實戰勝良善
現在是什麼環境 不是每個人都很好過的 沒惻隱之心還開版干嗎呢

如果某日誰誰誰發生車禍 一個人過去跟傷者講 幫打電話100服務看管3000 你看到做何感想阿

年輕人凡事不要往現實裡看 那一天你需要幫助時你會好受嗎?
雖然我覺得樓主會被砲的很慘

但是我還是要支持你一下




有同理心 有愛心 有慈悲心很好

但是每個人的同理心 愛心 慈悲心 標準都不同

看待窮人的標準也不同

(我覺得一個月領22K就很有錢了....畢竟有工作 有收入......有人覺得領22K超窮酸........)

所以才訂定法律為同一準則




如果撿到錢的人 可以向遺失錢的人 領取適當的報酬

個人是認為

是可以增加把 找回來的機率.....




其實如果把30%減少為3%

但加重侵佔罪的罰則也是可以啦....

(但我懷疑 警察積極主動偵辦 侵佔罪的比例有多少........)








o湛藍顏色 wrote:
三十幾年前我掉了5000 回這版的應該都還在陰陽界等候發落 我心裡有多痛



這....意思是說

我回文的話 我就是鬼嗎....???

所以你心痛我是鬼?


文裡面太多錯字了........

請高手幫忙翻譯一下吧......
我贊同開版樓主的想法
最好立法強制把3成給對方
你自己想不想把自己得到的3成
也還給掉錢的人是你的事

你覺得你很"善良"~撿到錢願意浪費時間送去警局
不代表別人都要跟你一樣

不然依照法律伸張權利就被一堆偽善者砲
真的為某些人感到委屈~沒犯法還被刊上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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