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kazkaz wrote:
要體罰不行,但可以有另外的處罰方式
syntech wrote:
體罰 不等於 處罰.
無體罰,就要搭配其他的處罰方式
我在另一篇文講過,不要打高空,那都是嘴砲屁話,講實際的
每個人本信徒都會講另外的另外的另外,就是不會講出來,零體罰另外的處罰到底是什麼?
連罰寫課文都是體罰喔,來,我相信二位不是人本嘴砲,同為鄉民大家講清楚
你實際要怎麼處罰,講看看

nhobkimo wrote:
學生犯小錯 不讓老師有管教權 讓學生知道自己錯在哪
學生由犯小錯演化成犯大錯 再來法庭上見
讓這個學生背前科
您 or 人笨的這樣主張
把學校的教育功能置於何處??
變相的讓學生無法習得對自己行為負責 是您想要的??
_kazkaz wrote:
1.我認為學校應該教育的是專業科目跟基本法律社會常識,如果學校喜歡自己加些洗腦課程課程是學校自己的事情,但不代表學生有義務去遵守。
2.我有說過學校可以符合比例原則的懲罰(然則不能體罰),然則不能越權法律(憲法)。
再者,要懲罰也不代表老師說可以懲罰就懲罰,如果有沒經過正確的審查辯護,這不算體罰,只能算私刑。
3.人本要怎樣說是人本的事,我主張不體罰不代表我對於其他教育理念就跟人本一樣。
4.現代教育跟以前的體罰教育完全剝奪掉學生的選擇權,剝奪選擇權的教育所教出來的學生怎可能真正了解責任是什麼?
_kazkaz wrote:
1.不用管他,不交作業或是遲到諸如此類該怎樣的分數就怎樣的分數。
2.如果他攻擊到他人是可以提告的,如果學校管不動教不聽請直接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