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吃素食與葷食
會有什麼因果上福德的差異?

我覺得愛護動物的出發點很好
但若牽扯下去關於葷食的必要性、合理性
素食的慈悲性、宗教性...有的沒的
這就離題越來越遠了
這篇也很快就會被砍了

古語有言
勿以小惡而為之
實在不能接受"吃植物是所謂兩害取其輕"的論點
我認為若真的是真慈悲
乾脆自我了斷算了
任何一害都不用發生
對自己殘忍總比對其他物種殘忍好..是吧?!
mouthwood wrote:
保護動物和「素食、肉...(恕刪)

你說的沒錯.

只是反對把食用殺生當作罪惡,
只是想到如果有天證明植物也會痛,
那還要不要食用植物?
食用就盡量不要讓牠受太多痛苦,
這跟虐殺不同.
CarlTz wrote:
你說的沒錯.只是反對...(恕刪)


小時候我有一些陰影 …

記得小學一年級時,家裡有養一隻小白兔

每天下課我都會帶他帶著去田邊吃草,很有感情

就在一次很多伯伯阿姨來我家吃晚飯前的下午,突然看到小白被抓走,被打得扁扁得

後來晚餐多了一道兔肉,印象中那是我哭得最慘的一次 …

(還好後來就沒發生過這種事了…)

那時住在鄉下,也聽說過別人家裡的狗也被宰來請客

在小朋友的心中,真的完全不能接受寵物變成盤中飧的慘劇 …

現在台灣人吃狗肉、貓肉的不多,會把寵物殺來吃的也很少聽聞

但虐待、惡意棄養的仍不在少數
(政府的捕狗隊、捕貓隊免不了例行性地焚化抓來的流浪動物 …)

所以不管是殺害或虐待只是程度上的差別,都是保護動物應做到的範圍。

哪些動物要保護?哪些可以撲殺?哪些可以宰食?在這個題目裡實在無法探討。目前保護動物仍以貓、狗、馬…以及稀有動物等為主,至少在情感上這些議題比較能被大家接受。但也不代表我們可以任意殘害其它動物,對人類有害的動物萬一全部消失,造成生態的失衡,最後受害的還是人類。

在保護動物的出發點上,應是「慈悲」、「平等」…以及對自然、生命的尊重與保護。

至於一些程度與範疇上的細節,倒不見得需要過於計較。

在這邊,呼籲各位能善待身邊的動物,一旦領養,就要好好的教養、並且千萬不要棄養讓他流落街頭。想要養狗與貓的,不見得要到寵物店購買名貴的品種,可以優先考慮「領養」,不但省錢,而且又可以減輕社會的負擔。

如果不養動物的,可以捐錢給流浪動物之家等慈善機構來虛擬「認養」流浪動物,或是假日時到這些機構去幫忙這些動物洗澡、陪牠玩。讓這些可憐的小動物可以安養餘生。
mouthwood wrote:
小時候我有一些陰影 ...(恕刪)

真是不幸的故事...

稀有的保護應該也是點到為止,
夠多就不用保護了,
不然由於人為刻意保護反而影響其他物種的生存,
這也不是沒有例子.
本來一些注定要絕種的物種因為人為保護而生存,
這樣對不對呢.個人持保留態度.

寵物個人覺得在食用方面不用刻意用法律保護,
但社會上不鼓勵食用.
雖然我也養兔子,貓,
我只吃牛豬羊,
不吃其他種類動物,
不過不同文化有不同定義,
牠是寵兔也是肉兔.
狗貓呢?
也是有些地方是肉用.
像中國廣東.
如果訂法律條文禁止食用,
那就表示食用是錯的,
也否定其他文化的飲食傳統.
少了這彈性,
這樣我們很容易認為其他飲食文化是野蠻人.
這篇重點不在素食與葷食吧?
反正這一切都是人類在說的
植物!我就是要吃你! 動物!我還是要吃你!
不管用什麼心態 什麼理由 
食物鍊的關係還是不會有任何改變
人類永遠是最頂端的那個

支持保護動物 不要有無意義的虐待
宰殺是有意義的 因為是要拿來吃的

mouthwood wrote:
結論:不管飲食習慣為何,愛護動物是普世價值,人人都有權有責愛護動物。


附和

但是也別忘了植物..
天漸黑 心不想睡 點點星光 靜靜躺在黑夜 你曾說 在你心中 我是你唯一的夢 夢開始飛翔 在每一個晚上 心也會靜靜停在想你的地方 夢開始飛翔 飛翔在你如夢的晚上
我前兩天聽到一個美國的廣播節目
內容有說到合成食物
用蛋白質等成分,就可以合成出來
例如說大塊牛排,口感與味道一模一樣,營養成分還可以調整,例如熱量與油脂減量
這種合成技術完全不用殺動物甚至殺植物
技術方面其實已經蠻成熟,只是礙於市場因素
廠商還不敢貿然投資生產,怕說市場接受度低
所以對於"殺動物""殺植物"感到很在意的人
現在有新選擇了,如果這種產品推出後能夠熱烈購買的話
相信可以讓這種主張更有說服力
不過如果這些論調只是用來鬥嘴用的話...

回到立法禁止虐待動物的話題
其實許多研究都顯示,虐殺寵物類哺乳動物的行為
其實是涉嫌者對於虐殺人類的一種準備與學習行為
因為其生理結構與人類類似,心理因素上也是屬於人類社群的成員
所以很多連續殺人犯,在開始實際犯案前都是從殺貓殺狗開始學習
如果有人有熱愛虐殺貓狗的鄰居,而不會感到毛骨悚然
或是會擔心自己家中小孩的安危的話,那我會感覺這樣的人很勇敢
我很贊同保護動物,但是在保護動物時,也請保護一下被因為貓、狗出奇不意攻擊的小朋友。我不反對養貓養狗養寵物,但是也請管好你的寵物,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貓、狗飛撲在身上。
那些長久以來享有諸多權利的人,忘了這是由許多人犧牲奉獻換來的。
動保法修正草案 虐待動物可判一年
更新日期:2006/08/15 03:40 記者: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日前網路虐貓人事件讓許多人感到憤怒,農委會接到許多民眾反映,要求修法加強管理效能。農委會昨天表示,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已完成,未來虐待動物且造成動物明顯肢體殘障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動保團體在虐貓事件之後,也積極串連,除組成「反虐動物聯盟」,在網路上及近日的台北世貿寵物展積極展開「修改動保法全民大連署」,在「動物保護法」的修正案中,加入尊重生命的教育課程講習與行為矯治的強制規範。此外,九月九日的搖尾巴節將舉辦「推動全面修改動保法大遊行」,一起為無言的動物發聲。


這次修正的另一個重點是,依現行規定,飼主有虐待動物之實,只規定將動物交給飼主「改善」,修正案中增加「緊急避難條款」,即只要發現被虐動物,農委會可即時介入保護動物,送進中途之家。


dw wrote:
我很贊同保護動物,但是在保護動物時,也請保護一下被因為貓、狗出奇不意攻擊的小朋友。我不反對養貓養狗養寵物,但是也請管好你的寵物,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貓、狗飛撲在身上。

雖然我覺得反對虐待動物和保護被動物攻擊的人是兩回事,不過我也說一下看法...寵物沒管好是主人不對,不過街頭不是只有有主人的貓狗,除了既有的流浪動物,還有隨時不斷增加的被遺棄的貓狗.我覺得人既然和這些動物共同生活在一塊土地上,建議最好能學習一下怎麼和平相處.當然,如果動物已經發動攻擊,勢必要有所防衛,但更重要的是如何事先避免衝突.

貓的話,一般來說看到人都避之唯恐不及,更別說主動飛撲到陌生人身上,除非是被人刻意逼急了.而狗的話,我看過太多人不知道怎麼和街頭的狗共存,有些人會有意無意的挑釁或驅趕(用眼神,聲音,肢體動作或工具),有些人會緊張,畏縮,害怕...這些行為都可能會令狗緊覺.通常人不犯狗,狗不犯人.偏僻處成群結隊的狗,狗多勢重,較少接觸人,再加上可能有地域問題,所以得稍加注意.而都市的狗大多不會主動侵犯人,除非人先有上述那些行為.挑釁和驅趕是自己可以主動避免,至於緊張害怕,我覺得一方面是不熟悉動物(從沒養過或接觸貓狗),二方面和家庭教育有關.我周遭就有父母從小告訴孩子狗很恐怖,會咬人,在街頭遇到狗,父母教說那些狗都心懷不軌,要怎麼閃躲,結果孩子直到長大後,在街上遇到狗都無法自在行動.而狗看到你畏畏縮縮的怪異行徑,要是敏感的也會跟著緊張起來.而某些狗在某些情況會變得特別敏感或神經質,比如有帶孩子的狗,或正在吃東西....總之要看情況,一般來說很自然的經過就好.不過遇到狗會緊張害怕的部份,可能還是得自己克服.建議可找機會熟悉狗的習性(問人,觀察,或親自接觸).人類大多是對未知感到恐懼,熟悉後就比較能自在應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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