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案例吧

我父親有個友人
嗯...正巧結認當時的市長
某次騎摩托車停紅燈時
市長正好要去某里長站台
看到這位生意人便搖下車窗聊天
等變綠燈後司機開動後
這名生意人也跟著越過紅綠燈
結果被警察攔了下來
理由...闖紅燈
後來這生意人便抬出市長作証
結果警長就改口什麼搶燈啦
最後不了了之
當時警察還很未採用錄影存証
很多舉發開單可以逕行告發
如果不是這位生意人請出同時停車的市長作証
最後真的只能吞下了
每次看到類似討論,總是會想起曾經有一次被開單~事情經過如下

有一次騎車載同學,遇到紅燈摩托車停下來後,後座同學安全帽拿下打個電話,在路口的警察走過來就叫我們靠邊停,然後硬是開了一張"沒戴安全帽"罰單~~真的

那時還是學生,500元對我們來說已算是不小數目呀,所以也跟警察先生求情,但無效~
一直在想是否法規裡有明確定義這樣也算"沒戴安全帽"嗎?

Viscount wrote:
有的人就只會罵說警局不去抓壞人歹徒

有種你就自己去抓嘛

為什麼要叫警察做呢?



那我們繳稅 政府發薪水給他幹嘛??

百姓有錯嗎?

善良老百姓騎著機車到火車站等人
剛到達定點後座乘客直接下車的同時
就被開單了


???



!!!
道路規劃根本沒跟的上交通問題的"本"

道路規劃 這又牽涉到...政治+民情+地方+....等

連交通工具的制定標準都亂七八糟了... ! (這又牽涉到ARTC)

對與錯 各執一詞

最重要的...千萬別酒駕

交通規則的目的是要改善交通
降低事故律吧
開單罰款應該只是手段而已
如果是要躲起來開單
對當下的違規行為並沒有任何幫助
只是讓當事人收到罰單之後才警覺

tinashen wrote:
常看到有人在抱怨警察...(恕刪)


舉個例好了
如果說闖紅燈是危險的,比遵守交通規則容易造成車禍。(我相信大家都同意吧)
那麼,警察躲起來開單,想闖紅燈的人當下不會停止違規的行為。(消極性)
如果,警察沒有躲起來,想闖紅燈的人當下會停止其違規的行為。(積極性)

也就是
警察躲起來,在當下其實是對交通安全完全沒有幫助的,但是如果沒有躲起來也許
有一些可能發生的車禍就被避免了。
就像警察發現有歹徒疑似要犯罪,應積極的阻止而不是等事情發生再來逮捕,因為
有可能已經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失了。
希望能先解決違規路邊停車
很多意外都是違規停車造成的

pikapika0913 wrote:
那我們繳稅 政府發薪水給他幹嘛??

...(恕刪)


你繳很多稅嗎


雖然很多很認真的警察 但真的有不少 警察 不爽就開
不過都算我違規在先 只是 這一般遇到都會放過吧 警告一下 只能說 缺業績
1.
有次半夜 去買消夜 帶4/3罩 回家時 我在等紅綠燈 看到一台警用機車重眼前過通過 一直騎到騎樓下

然後 我已為他是要去簽到 結果不是

停好機車後站在路邊跟我揮手要我過去(我在機車格內)

只好過去 然後開頭就跟我要 駕照行照 我說我沒違規吧

警: 你不知道嗎

我: 我不知道

警 :敲敲我的安全帽

我才發現 剛剛上車太集想早點回家 忘記扣 安全帽帶

雖然知道知道 自己這樣等於沒帶 交通條例 有

我就求情說 我只是來買個消夜吃

他還是要開 結果給他開了張 行人穿越道路 360

不然沒帶安全帽是500

哀 頭一次這樣被開 好貴的消夜


2.
另一次 我到不熟的地方去找路 越過圓還時 可能只注意看路名 不小心 騎到了 偏圓環的禁行機車道 一下

我就 聽到對向有警車看到 從對向闖紅燈 來欄我 開我 紅單~

真是..... 那知眼睛 看到我騎 就因為它是警察 老實說沒那時後年輕 笨 不然它也開不成

3.
還有一次 剛紅快變綠 我搶一下 先右轉了 然後 我發現 前方有警查好像在抓剛好騎車要走 我就停一下
想說它會騎走

但它後照鏡看到我 就回轉 攔我 跟我同時也有個中年婦女
然後2個人被開一張罰單 我拿1半錢給婦人 婦人去繳 (超另類 還可以2人合開一張)

重點那條還是巷子 只不過巷口有紅綠燈 走過 不下百次都沒警察

其時很多道路設計 有問題 不知道 要不要待轉 如:y型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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