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mtvb wrote:被利菁告網路毀謗的某...(恕刪) 台灣這種不叫言論自由根本到了目無法紀的地步做錯事情罵別人的同時都肆無忌憚被告了, 被抓了才發動民粹裝可憐台灣人劣根性就是這麼重ps 不喜歡利菁哥 + 1
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如果所言不是事實,甚至惡意去詆毀他人名譽,那都理當付出代價有些人可能在網路上口不擇言久了,就逐漸忘記做人應有的禮貌,對素未謀面的人可以毫無理由的說出惡毒的話,那早點打醒他,也不見得是件壞事
言論自由不等於可以無限上綱!毀謗字眼還是要依法管制!這網友本來就太過分!(我本身也沒有很喜歡利菁)但是就事論事!如果這樣都沒有事情!哪以後大家都可以隨便亂說誰壞話!還有給一堆還是學生的網友~~不要笨笨的為了想要「人氣~~~」害到自己留下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