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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帥志 wrote:
將開罰至少新台幣三萬元罰鍰。
對大企業開罰3萬元這算什麼懲罰啊???
3萬元哪比的上給員工實際的加班費呢?
應該要罰更多,企業才會怕吧!
罰個幾萬塊,企業根本就不痛不癢的,沒在怕嘛!
王帥志 wrote:
宏達電沒有為工程師設立「出勤記錄表」,明顯違反勞基法,要罰新台幣六千元。
大部份的科技業都採責任制,上下班沒在打卡的,不是只有宏達電這樣
而且,很多科技公司都配筆電給員工,不在公司上班,不表示真的下班了.
很多人下班回家後照常在家用筆電工作
在家工作要不要算加班啊?可以申請加班費嗎?
企業規避法規的方法很多,根本就防不勝防
到底是企業害死了員工?
還是為人父母的虛榮心害死了自己的小孩呢?
這個問題值得深思!
cute5566 wrote:
有時候很多工作都只是要滿足家人的期待而已........
我遇過,聽過不下10個工程師說不換工作的原因是父母的期待
台灣人總是喜歡看到光鮮亮麗的一面,總認為進入這種大企業就很有面子
看看過年過節時那些親戚喜歡吹噓自己家人,在哪任職,在哪讀書就可知一二了
還有聽過有人受不了轉職時還被家人虧說:阿好好的工程師不做幹什麼阿?
連家人都彷彿在等著看笑話一樣......
所以台灣的企業文化已經沒救了
政府,企業,民間,都散發著一種不做到死就是米蟲的風氣
這當中企業最爽了,每天都等著不怕死的人進來就行了
+1
這種是很多啊
不光只是家人,親戚,就連鄰居的阿貓阿狗都這樣
一些三姑六婆連走到家門口透個氣,見到也是問,現在在哪上班
好像在查戶口一樣....

還有遇過打聽你在哪上班,一聽到是這類公司,還一直狂推銷別人家的女兒給你認識

有些時候自己還真的要衡量自己,該轉職就要轉職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怕的事,命運不等你,死神已通知你該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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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2613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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