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IHE wrote:
但希望各位不要有任何不經查證之事實進行毀謗

將委由電信(網路)警察針對不當留言者進行備案

...(恕刪)


直接告 不要備案~最好歡迎來告我~

我們再來看看後台 你跟我~誰家比較硬

還有涵姊是誰~你本名就叫涵姊嗎

有懶葩一點~對弱勢家庭不是很惡霸很唱秋嗎 打出大名阿


我家也很弱勢喔 歡迎來告我

PUIHE wrote:
針對 網友 orc9
.本人為此名女惡霸【涵姊】之朋友



在此將涵姊的聲明代為發表:(以下陳述為當事人陳述留言)



首先針對本人(涵姊,以下簡稱本人)在發表影片中所做的行為,動手,飆國罵等在此鄭重道歉,脫序的行為已造成,



本人難辭其咎,但針對此事件已進入法律階段,已不便在此多做說明,若必要時將在案件偵結時招開記者會



說明整個事件源由,及雙方認識因緣,



在此也感謝回文網友的熱烈討論及新聞媒體朋友的報導,但由於報導及回應影響到客觀公正的態度,



已屬於告訴乃論,已將各項資料備齊,若有不實指控,本人願接受法律制裁,



針對orc910 發表做些回應



文中提及致電話到公司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本人,也與總機留下姓名地址及電話聯絡方式,並非有任何意圖



可否查證後再發表意見,因主動聯繫協調並非得到善意的回應,方致電致公司聯絡當事人,



若此舉為恐嚇,那僅能訴諸法律



若有任何回應 涵姊 將虛心接受



但希望各位不要有任何不經查證之事實進行毀謗



將委由電信(網路)警察針對不當留言者進行備案



以上為涵姊之聲明



以下為個人感想



今天至涵姊家了解事件始末,讓人了解了一件事情,真心的朋友往往傷害最深



認識這家人及被此名身障者以三年多~在我的認知裡~



他們真的很像一家人~~但因為這件事情心寒~



或許打人真的不對~罵人真的不對~~但了解後~我反而只有難過傷心~



情同家人的朋友是何種緣分結來的~卻因太了解疏於防備~



但若每個人都保持防備狀態~那為什麼要交朋友~交知心呢~



這僅代表個人言論~不足評論~若有 虛心接受~



僅希望各位若真不了解事件始末~就當看場戲吧~
..(恕刪)


就當看場戲吧
PUIHE wrote:
若有任何回應 涵姊 將虛心接受

但希望各位不要有任何不經查證之事實進行毀謗

將委由電信(網路)警察針對不當留言者進行備案

現在是要網友別亂講話或是聲援嗎?
然後標題下的不太妥當...




PUIHE wrote:

但希望各位不要有任何不經查證之事實進行毀謗

將委由電信(網路)警察針對不當留言者進行備案

以上為涵姊之聲明


一般這種案件 不是網路警察負責的吧!! 這種網路留言的 一般的警察就可以負責了

只要查明確實就可以 請網路上的雙方到警局去說明


網路警察 印像中好像是偵九 一般執行的是 網路詐欺 或是 電信犯罪 網路犯罪之類嚴重的案子!!

這種小事委由偵九會不會找錯方向了呢! 還是你要說你有是有認識偵九來嚇大家的呢?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好懶猴 wrote:
直接告 不要備案~最...(恕刪)


大哥~~"她"涵姐哪來的懶趴?
話說影片中涵姐的趕羚羊說的和口頭禪一樣溜,
怎了,
是不知道要用什麼趕所以沒繼續講了嗎
請針對影片內容做解釋.......

我以前不知道得罪到誰,也是常接到很多奇怪的電話

「你叫XXX對不對」
「你爸住哪對不對」
「你媽叫XXX對不對」

都不用說什麼不好聽的話,光這樣當事人就怕死了

還說自己不是恐嚇?只有那些法匠會信好嗎?涵姐.....
刪除文章~非常感謝大家~

15字 15字



海斯勒 wrote:
好臭喔 有人聞到嗎

告我 告我

我就是那個要樓主去南打中心報案的人

還有 告我你就知道我是誰了...(恕刪)


海斯勒小小讚喔!

雖然我根本不曉得這一篇是怎麼回事

但我以前也是都在網路跟我嗆聲的人說

不爽來告我阿?!(我連怎樣告網路毀謗的過程 都整篇打給他看)

大家來真實世界看看 是誰有錢有本事

是誰有空有閒有律師團來跑法院?
PUIHE wrote:
針對 網友 orc910 發表之文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027608&p=1

本人為此名女惡霸【涵姊】之朋友

在此將涵姊的聲明代為發表:(以下陳述為當事人陳述留言)

首先針對本人(涵姊,以下簡稱本人)在發表影片中所做的行為,動手,飆國罵等在此鄭重道歉,脫序的行為已造成,

本人難辭其咎,但針對此事件已進入法律階段,已不便在此多做說明,若必要時將在案件偵結時招開記者會

說明整個事件源由,及雙方認識因緣,

在此也感謝回文網友的熱烈討論及新聞媒體朋友的報導,但由於報導及回應影響到客觀公正的態度,

已屬於告訴乃論,已將各項資料備齊,若有不實指控,本人願接受法律制裁,

針對orc910 發表做些回應

文中提及致電話到公司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本人,也與總機留下姓名地址及電話聯絡方式,並非有任何意圖

可否查證後再發表意見,因主動聯繫協調並非得到善意的回應,方致電致公司聯絡當事人,

若此舉為恐嚇,那僅能訴諸法律

若有任何回應 涵姊 將虛心接受

但希望各位不要有任何不經查證之事實進行毀謗

將委由電信(網路)警察針對不當留言者進行備案

以上為涵姊之聲明

以下為個人感想

今天至涵姊家了解事件始末,讓人了解了一件事情,真心的朋友往往傷害最深

認識這家人及被此名身障者以三年多~在我的認知裡~

他們真的很像一家人~~但因為這件事情心寒~

或許打人真的不對~罵人真的不對~~但了解後~我反而只有難過傷心~

情同家人的朋友是何種緣分結來的~卻因太了解疏於防備~

但若每個人都保持防備狀態~那為什麼要交朋友~交知心呢~

這僅代表個人言論~不足評論~若有 虛心接受~

僅希望各位若真不了解事件始末~就當看場戲吧~

...(恕刪)


請問原來那位吳姓律師呢?

什麼不出面了?

只不過有人在問律師字號?就躲起來了嗎?

那你可以說明一下事情緣由嗎?

可以釐清幾件事情嗎?

1.涵姐有沒有要幫黃姓代表處理債務問題?她要什麼處理?她處理多久了?她要什麼負責?
2.涵姐之前有沒有打受害者?影片中說她之前打過,而且不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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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打這篇的用意是什麼?

我們不能討論嗎?不可以提供受害者意見嗎?如果涵姐受委屈大可可以上來說明事情緣由啊?

一開始找吳姓律師扯一些有的沒的,現在又設定一個新帳號,一開口說要告我們網友?
你們只有這種本事嗎?
不敢上來說明原由,你心虛嗎?如果沒做錯事情,為何不能上來說。
有那個網友對你們做出毀謗的言語嗎?
現在討論新聞事件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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