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nsen.lin wrote:保險能賠的錢拿到就好了,別獅子大開口。別要什麼精神賠償之類的。車險就是要預防這類的事情發生,不然保保險要幹麼?...(恕刪) 這點我一直有個疑問 ? ?保險賠的錢是多少錢 ? 拿健保卡後的"實際支付醫藥費" ? 還是有包含其他的 ?TO 樓主,這年頭不用太期待肇事對方會給道歉。一切按法律走。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警方工作做的只有蒐證兩肇的資料給法院,不是正義使者來維護正義。
Twinsen.lin wrote:保險能賠的錢拿到就好了,別獅子大開口。別要什麼精神賠償之類的。車險就是要預防這類的事情發生,不然保保險要幹麼?...(恕刪) 當被車撞之後,全家生活大亂,看護、後續醫療、復健及工作讓您及您的家人焦頭爛額時,對方的不聞不問及保險公司只理賠小部份時,您就會知道什麼是合理補贘及為什要精神撫慰了..當肇事人被告上法院判刑,對保險公司是沒有關係的,所以別以為保險能幫你cover所有的風險,保險公司不是慈善事業,尤其是有人受傷或死亡時.
我想您們大概最後是要上調解桌了到時候那位調解員就會讓您們在喊價最後把您們這邊的人叫到一旁就多少多少就好了,不然以後上法庭了也許還要不到那麼多,然後您們就說好啦好啦,最後雙方就簽下和解書散場 ~ 以上 ~ 我自已模擬的請勿當真
瑞祥 wrote:不然以後上法庭了也許還要不到那麼多,...(恕刪) 所以超過法院的判決金額是不合理的要求,至於法院會判多少要依被害人及對方的情況及經濟狀況而定,再加上肇責分擔,但有些項目還是會有一定標準如看護費,可參考法院相關判例.
小紅女人 wrote:他也有畫交通事故示意圖,可是並沒有給我們。筆錄結束後,就給我們那張紅單子,他就叫我們自己去處理.......(恕刪) 俗話說~如果自己處理有用的話要警察做什麼?如果對方不主動聯絡就跟警察說你要告對了~跟警察要所有資料吧~
小紅女人 wrote:阿爸在台中沙鹿(也就是以前台中縣弘光那邊)出車禍,被救護車送到光田醫院急診。...(恕刪) 中棲路.... 記得以前在那邊讀書時還沒有做慢車道分隔中棲路就是超危險的路段不少靜宜、弘光的學生在這出車禍我也在這邊出過車禍... 希望樓主的父親早日康復對方如果沒有道歉的誠意就直接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