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果然有一篇是針對這個題目, 是一個在台灣的德國人寫的
為了避免踩到管妹的紅線, 我照例節錄重點如下, 想看全文的自己去廢死聯盟的網站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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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選擇性扭曲歷史 – 一位德國人回應黃瑞明教授 (聯合報3月8日)
Günter Whittome (張君德) (作者為定居台灣的德國翻譯人員、作家與研究者)
......也許當初德意志黨這個小黨提出建議時,有其保護納粹份子的考量,但正式提案是來自社會民主黨的議員Friedrich Wagner。若沒有長期提倡廢除死刑的社會民主黨及其它基督教黨派議員們的支持,此提案是不會通過的。.....
1848年德意志地區(最終失敗的)資產階級革命時,廢除死刑的目標已被寫入法蘭克福國民議會及普魯士國民議會的憲法草案中。1870年帝國國會中廢除死刑法案在二讀中以118比81表決通過,但後來因俾斯麥首相的交涉則在第三讀被推翻。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1918年以及在1927年德國左派黨均提議廢除死刑,但仍無法獲得多數通過。那麼,1949年的成功廢除死刑有違背民意嗎?
黃教授提到的數據充滿著矛盾。一方面說,通過時,將近八成德國民眾仍支持死刑,另一方面他說,現在的德國人引以自豪地表示贊成廢除死刑。何來的大逆轉呢?因為時間向社會證明,死刑無助於社會治安,且謀殺率在那些還有死刑的國家並不會比那些已廢除死刑的國家來得低。.....
民意普遍支持廢除死刑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發展,是有勇氣的學術界及政治界帶領民意的結果,不僅德國如此,法國、英國等重要民主國家也是如此。美國雖然還維持死刑,但大約只有五分之一的州還在執行死刑(在逐漸減少中),民主國家中還有日本,但那是民主國家中的例外,廢除死刑才是常態。
希望其民主經驗普遍受到肯定的台灣,能以絕對的生命價值取代「以牙還牙」的舊觀念,加入139個已廢除或不執行死刑的國家,且不再和其他18個保留死刑、執行死刑、多半為落後的獨裁國家相提並論(國際特赦組織2009年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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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又順便上國際特赦組織查了一下, 目前還有在執行死刑的國家有下列這些
阿富汗、安地卡、巴哈馬、巴林、孟加拉、巴貝多、白俄羅斯、貝里斯、波札那、查德、中國、葛摩聯盟、剛果民主共和國、古巴、多米尼克、埃及、赤道幾內亞、衣索比亞、瓜地馬拉、幾內亞、蓋亞那、印度、印尼、伊朗、伊拉克、牙買加、日本、約旦、科威特、黎巴嫩、賴索托、利比亞、馬來西亞、蒙古、奈及利亞、北韓、阿曼、巴基斯坦、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卡達、聖克里斯多福、聖露西亞、聖文森、沙烏地阿拉伯、獅子山、新加坡、索馬利亞、蘇丹、敍利亞、台灣、泰國、千里達、烏干達、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美國、越南、葉門、辛巴威
等廢死聯盟搞定了美國、日本跟新加坡這些落後的獨裁國家之後, 再來跟我們談廢死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