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男小眼睛 wrote:警察有把我的電話給雙方知道了..有打給我..囧...看來我就描述我看到的事實...雙方的電話我都不去接 沒錯這樣就對了不要接觸任何一方不然一定會有人懷疑正確性只要作到提供證據的角色就好避免之後沒完沒了
出庭作證好像會有車馬費去警局重做筆錄就沒有了....法官傳你去作證...你就得去..可以請假...但是不能一直請下去..如果警察的筆錄做的好....法官也不會再傳你去法院說一次....所以..你最好先準備點資料去跟警察說..1.首先狀況是這樣..(事發前的相對位置圖)2.再來..就這樣撞..(雙方的移動情況)3.然後就這樣飛..(事故後...)警察到現場只能看到3..1.2就得靠目擊證人或錄影了....要不然..就要送鑑定...
型男小眼睛 wrote:受害的一方是誰???...(恕刪) 其實受害的一方是誰對你而言並不重要你只要把目擊的到事情經過照實述出,並詳細看完筆錄是否和自己說的一樣待確定無誤後再簽名上去如果案件送至檢察官那邊,也許會再傳你一次,就照筆錄上的告訴檢察官其它的如果檢察官有問題的話,會再問你,那時再根據事實回答不需要加入自己的意見去論述誰對誰錯
playgamekao wrote:其實受害的一方是誰對...(恕刪)你只要把目擊的到事情經過照實述出,並詳細看完筆錄是否和自己說的一樣待確定無誤後再簽名上去 沒錯這很重要你或許無心要偏哪一方但問話寫字的人...
型男小眼睛 wrote:誰是受害者...傷者還是開車被撞是受害者...我的供詞很重要...我壓力好大...(恕刪) 就將現場狀況如實敘述,不要擅加自己主觀的情感........................這樣才不會將壓力加諸在自己身上,記住,你是目擊者,不是事主.........
gameman01 wrote:就將現場狀況如實敘述...(恕刪) 不要擅加自己主觀的情感...大大說得沒錯!你看到什麼就說什麼,這樣就好,但我想一定很難避免像速度或等等的一些你“覺得”的情況描述,這應該也是就照你當下的感覺來說就好,把你自己當成錄影系統,盡可能的就你能還原的部份說清楚就行了,你的證詞應該會與事故鑑定作比對參考,至於怎麼比對,會不會影響結果,不是你的事,不需煩惱!另外你沒接雙方電話也很好,這樣雙方都沒話說!而出庭作證或許在所難免,但都能有車馬費可以領,只是這CASE不解決就可能會再出庭,但如果事證夠明確,人證證詞也詳細,倒就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