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很丘 wrote:第六十條 .(一)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我要是關門不做生意..就不是營業場所了..皮很丘 wrote:第一百條 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者,應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第一次你只能叫我限期改善想開單罰我錢要等下一次屆期未改善才能開樓上的太平洋大大在別棟樓可能跟你有點不愉快但是這邊我不是針對你我說的這些方法是有點無賴但是在業界是稀疏平常
不拉不拉!!! wrote:PTT上看到,不知有...(恕刪) 有什麼好說的,老闆不讓導盲犬入內就是違法違法就是違法講那麼多幹麻???導盲犬是要經過訓練才會變成導盲犬影片中那隻是訓練中的導盲幼犬,照理照法來說應該都可以通行無阻店家沒知識就算了,鄉民也是嗎?順便回答一下樓主的問題:對!一定要!
JessieC wrote:導盲犬是要經過訓練才會變成導盲犬影片中那隻是訓練中的導盲幼犬,照理照法來說應該都可以通行無阻店家沒知識就算了,鄉民也是嗎?..(恕刪) 不對不對!而且帶的人不可以玩狗,不可以跟狗一起進食,餐廳旅客及服務人員,也不可以觸摸狗.有但書,要有訓練導盲犬執照者或是盲人且有合法導盲犬使用執照者.
哈拉伯 wrote:遇到這種態度要是我是老闆關門不想做盲人生意..有犯法嗎????就不會有導盲犬的問題了(恕刪) 如果有機會這位大哥開門做生意,建議在門口貼一張告示"狗與瞎子禁止進入"順便請媒體幫您宣傳一下除了敢說也敢做這是有法律規定的條文耶!只會躲在銀幕後面嘴炮
太平洋沒加蓋 wrote:要有訓練導盲犬執照者或是盲人且有合法導盲犬使用執照者. 有阿,影片中有出示訓練的執照也有表示他是導盲幼犬阿穿上背心表示受訓中,身份視同導盲犬你說不能玩狗之類云云...我想訓練師不會比你更不懂才是拒絕導盲犬入內被檢舉上新聞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還可以這麼白目我只能說店家自找的!
JessieC wrote:有阿,影片中有出示訓...(恕刪) 多點店家被告大家才會知道,不然誰知道.我倒覺得這影片算故意挖洞給那店長跳.那女的說那麼多做什麼,直接請協會出面,反正第二次就罰錢了.很簡單的事.我想那個店長因該寧願被罰1萬也不想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