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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大衛 wrote:
之前有看過類似的重大...(恕刪)
都叫你多爬點文吸收新知了...
gufan wrote:
那為什麼您認為檢警在第一線了解直接證據後所作的交保判斷是不正確的?
而您從報紙上得到的第N手觀點認為要羈押才是正確的?
如果您認為有嫌疑就要押,那我們的刑法就不是無罪推定,而是有罪推定,
證據還不足夠就要先認定有罪押人囉?不如直接建議修法成只要有人告性侵,
就一定要先把被告押起來,檢警沒有任何判斷裁量的餘地,這是不是更符合
您的正義感?也不會成為您口中的恐龍?(恕刪)
gufan兄解釋的如此精闢卻被你完全無視
你這人實在是...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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