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看過類似的重大案件 有些嫌疑犯在交保候傳的時間就潛逃出境

我質疑這個步驟可能有點瑕疵 所以想問問看 是否有其他的方法可以改善

至於上面說我知訊LAG的大大們就可以不用再發文了 我只是探討 並不是定論 人都有主觀 謝謝

洪大衛 wrote:
之前有看過類似的重大...(恕刪)


都叫你多爬點文吸收新知了...

gufan wrote:
那為什麼您認為檢警在第一線了解直接證據後所作的交保判斷是不正確的?
而您從報紙上得到的第N手觀點認為要羈押才是正確的?

如果您認為有嫌疑就要押,那我們的刑法就不是無罪推定,而是有罪推定,
證據還不足夠就要先認定有罪押人囉?不如直接建議修法成只要有人告性侵,
就一定要先把被告押起來,檢警沒有任何判斷裁量的餘地,這是不是更符合
您的正義感?也不會成為您口中的恐龍?
(恕刪)


gufan兄解釋的如此精闢卻被你完全無視

你這人實在是...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檢察官應該掌握部分證據 但是不足起訴 所以判交保候傳

不過交保候傳 感覺有點太過於"自由"

所以會發生潛討 串供 脫產....

隨便一個人告性侵就要羈押...我相信原告要有證據 檢察官才會受理開始偵辦

如果口頭說說 應該根本不會到交保候傳 檢察官可能只會聽聽就算了

謝謝Gufan兄的解釋 你所解釋的就是台灣現行的情況

台灣法律真的還蠻重視人權的

Ch大大 也謝謝你 我不知道你在說啥 你也不知道我在說啥 你真的可以不用再附和了




洪大衛 wrote:
檢察官應該掌握部分證...(恕刪)



有一天您變成那個無罪又被要求重金交保候傳的人, 您再跳出來喊司法不公嗎?

洪大衛 wrote:
檢察官應該掌握部分證...(恕刪)


我就是對你這種不肯爬文也不肯吸收資訊的人感到過敏啊

不想看到我附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我給加黑

你說是吧

熱血的LAG青年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chieh76123 wrote:
我就是對你這種不肯爬...(恕刪)


他可能還在執著新聞文字的敘述
而沒有去follow後面的原因其實天差地遠

當然啦~這是兩回事!
洪大衛 wrote:
之前有看過類似的重大...(恕刪)


如果每個人都照你的方法
全台灣的男人都要被抓去羈押了
然後呢?跟江國慶一樣嗎?
事情要從多方面了解,而不是媒體講甚麼就照單全收
P.s:昨天新聞就有說這女的是酒家女就知道肯定是仙人跳要錢的

洪大衛 wrote:
之前有看過類似的重大...(恕刪)


還可以視訊外加發mail
mail,還不是講重點求救,還是一大篇作文
那個女的心臟還真強啊
換做別人光開個不是自己習慣用的電腦,
那個場合光緊張就緊張死了
事情沒記者說的那麼簡單吧
樓主 你被聳動新聞誤導~~
嫌疑人 還有接受訪問

檢察官不是白痴~~ 建議你多看幾台新聞!!
法律,又不能不交保......

洪大衛 wrote:
5/13 新聞 富家...(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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