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今天事情好像不是這樣,因為h兄可能誤認他人是把物品給了他.
至於H兄在FB PO文毀謗劉先生跟他老婆的事,是我們都有看到的,既然誤會他人就應該道歉,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吧.. 而劉先生跟他老婆當初只是要他在板上PO道歉文 但是H兄好像特別不知道道歉該怎麼表現,所以事情才會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 其實我們車對都是支持劉先生跟他老婆的,因為我們知道事情的始末,H兄當時還會自導自演的PO一篇原來是誤會是他搞錯了之類的文章...就是不跟當事者道歉.
我要說的是"做錯事低頭道歉並不可恥..可恥的是做錯事還理直氣壯"
Summer昀 wrote:
我想這篇文章的發言者意思是要講""既然都有心主動連絡原車友說要歸還HEICO彈簧了,也約時間了...時間到了之後一下說是原廠到了原廠之後又打給他跟他更改飯店到了飯店之後又通知不還了!!! 耍人也要有個限度吧~~~ 沒必要這樣 ""
而且事情是我這位女生自己選擇主動在01版這邊告知各位大大有種人是這樣的...而不是故意要把原車友牽扯進來我一直都有強調是我自己要講出來給大家知道!! 而是有人心噓導致能是情越擴越大!!! 抱歉~~~
雖然你開始有打標點符號了
可是 你的一句話經常落落等
看了還是很累耶

不喜歡打標點符號
可以像我這樣分行打字呀
這是懶人版標點符號



PS:感覺你們比較有梗

不準捏我的下巴
Qnn wrote:
我想有些大大都誤會其中的道理了...今天版大並不是在意東西價錢多寡去衡量事情的嚴重性, 在意的事h兄跟物品主人說"他使用看看,在po心得",但是很顯然h兄並沒有這樣做,或許他考量到工資跟麻煩性,如果是這樣,他也必須知會一下物品的主人,如果物品得主人並不在意的話,他要拍賣或者放著發霉都是他的自由.
但是今天事情好像不是這樣,因為h兄可能誤認他人是把物品給了他.
至於H兄在FB PO文毀謗劉先生跟他老婆的事,是我們都有看到的,既然誤會他人就應該道歉,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吧.. 而劉先生跟他老婆當初只是要他在板上PO道歉文 但是H兄好像特別不知道道歉該怎麼表現,所以事情才會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 其實我們車對都是支持劉先生跟他老婆的,因為我們知道事情的始末,H兄當時還會自導自演的PO一篇原來是誤會是他搞錯了之類的文章...就是不跟當事者道歉.
我要說的是"做錯事低頭道歉並不可恥..可恥的是做錯事還理直氣壯"
我想這是問題癥結點吧?這是一個模糊的期約。
就所接收到的訊息
彈簧的原主人已經把物品給H,因為H表示要用看看,並發文。
所以彈簧給H是表示所有權的轉移了,但H有期約說他要發文寫使用心得。
但是發文有無約定時間?今天H可以在任何時間再發文補上即可。
雙方現在應該是在講毀謗一事。
彈簧的事情只是毀謗案件參考與真偽,如果有涉及談論到彈簧一事?
不然彈簧這件事跟毀謗八竿子打不著。
但就彈簧這件事來看,H應該沒有問題。或許之後的交還與原彈簧主人的過程有心生不快。
但比較好奇原彈簧主人怎會去要這個物品,版主可以再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