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pig wrote:
做好事還要擔心被反咬...(恕刪)
不,我不是好人,因為我看到他健保卡上的照片不是個帥哥,我就有點失望,哈,開玩笑的
以後撿到東西還是會送去給警察的,只是會更謹慎一點!
哦,對了,我想問一件事,現在撿到失物送去給警察真的不用寫任何的資料嗎?
因為警察只叫我留連絡電話和名字,其它的通通都沒有耶!
shao-chuan wrote:
我也常撿到東西 如果...(恕刪)
美慘了 wrote:
其實跟人生歷練有差你...(恕刪)


satff wrote:
如果那個聯大的男生看...(恕刪)

auir_new wrote:
以前有留什麼資料嗎?...(恕刪)
萊登 wrote:
我先代我那不肖的學弟...(恕刪)
67711 wrote:
學生嘛!不是都要給他...(恕刪)
sanoko wrote:
沒法自保吧就… 去跟...(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