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yuan1 wrote:
這點醫療人權促進會有...(恕刪)
同樣邏輯
任意公佈別人的個資,不也是違反個資法嗎?
尤其是這一個程式印像中是由一個台大生寫出來的
其背後代表了某種程度的意義,就是為了達到目標,中間的手段不論是否合法、合理
是不是也代表了,台灣亂不是沒有原因的
題外話舉個例子
每次我生病,我的丈母娘一定要叫我去一個老先生的診所拿藥
她的理由很簡單,這個先生很行,拿的藥吃個一、兩包就有效了
不像我家附近的兩光醫生,看了兩回,都不會好
而且神奇的事,不管什麼病痛,他的藥永遠都那幾個,真是太神奇了


